关于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提案

时间:2022-11-20 17:31:47 作者:壹号 字数:3427字

关于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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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提案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各项事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在短短的几年里,社区建设如雨后春笋,遍及城市各个区域,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工作人员辛勤劳动中得以贯彻落实,社区无疑成为党和政府与百姓交融的纽带,也成为当今政府不可或缺的在基层的组织形式。

毋庸讳言,目前,我国的社区建设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远远不够成熟,社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政府的领导和在职的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而目前社会的工作人员大多数是来自于政府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从现实角度看,社区工作是一项十分繁忙、实实在在需要工作者热心付出的工作,所有的岗位是社会发展必然要存在的岗位,并非可有可无,也不是因人设事而产生的。就这些岗位而言,政府应该投入与之相匹配的资金,以保证政府工作井然有序。为了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政府出台了恩惠政策,在招用社区工作人员时,对下岗人员有所倾斜,这无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就吉林省而言,目前有10.3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他们中许多人是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在努力完成任务。其中有很大比例是全日制公益性工作,如:基层党务工作者、社保、计生、低保、民政、妇联、居委会、城管等专职干部们,他们的劳动强度和所付出的心智普遍超过公务员,他们整天象“工蚁”一样紧张的忙碌,而工资却低得可怜,仅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各项应有待遇,享受无几,成为社会发展中既不公平也不和谐的现象。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公益性岗位在职期间不计算工龄。按政府规定,公益性岗位属于再就业人员,工龄应与工作人员原单位的工龄接续计算,目前的状况政府相关的部门应予以关注,并提出合理的计算办法。

2、公益性岗位人员一旦退休,医保即刻终止。在这方面,政府应从人性化角度去思考,他们为了国家贡献了青春,年近中老年又继续为政府做事,到了退休时却连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都丧失,如何去谈社会文明?现有的规定应该修订。

3、公益性岗位人员一旦去世,其亲属连丧葬费都领不到。在这方面,政府应本着人道主义观点制定政策。人遭不测,实属意外,极少数人员真有三长两短,“马革裹尸”都不成吗?节俭行政是好事,但这样的钱省不得。我们不要给中国改革发展史留不光彩的一页,也不要给后人留下笑柄。

4、至今仍没有享受到采暖费。2005年政府有关权威部门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包括私营企业)给予在职员工采暖补贴,目前,不仅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都执行了,连民营企业也大多数都开始执行,而这些为政府工作的公益岗位人员却分文没有得到。社会在进步,政府部门考虑问题应理性一些,也应有前瞻性,给予他们应得的一些待遇,于情于理,甚至于他们的贡献都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