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小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22-11-20 15:48:56 作者:壹号 字数:13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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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小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中山市中小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和广东省《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09]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现教育现代化和促进中小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总体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