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美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比较分析1

时间:2022-11-24 18:48:04 作者:壹号 字数:3980字

我国与美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比较分析

作者:李雅文

摘要: 现代金融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资产总和之间的竞争,更多的是信用风

险管理之间的较量。在我国这样一个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的金融体系下,占主导地位的还是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的方式,所以通过比较我国与美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提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有很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比较;应对对策

一、信用风险和信用风险管理的含义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由于信用风险天然存在,无法完全消除,只能把它缩减到最小的程度,这就有必要积极主动地认识信用风险,管理和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因此,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就势在必行。

二、我国和美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比较 1、相关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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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双重银行体系下,按照注册地的不同,所有的银行被分为联邦银行和州立银行。其中联邦银行在联邦注册,由货币监理署、美联储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共同监管;而州立银行可以在银行所在州的银行监管当局注册,由州监管当局监管,州监管当局有相当大的自主监管权。

相比美国的双重银行体系,中国的银行体系缺少自由度,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的各分支机构是由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和银监局监管,且这些监管分支机构没有很多自主的监管权,受人民银行总行和银监会的集中监管。此外,中国的银行业分业监管体系也不能顺应全球银行业发展的趋势,需要逐渐向综合化经营方向发展。 2、信用评价体系不同

美国有世界著名的三大评级机构——标普、惠誉和穆迪,它们负责对所有的债券发行人及其发行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其中,对发行人的支付能力的评价最为重要。评级机构计算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并与发行人同类企业或机构的各评级的财务指标的中值比较,初步确定发行人的评级。同时,评级机构也要考虑发行人的非财务因素,最终确定合理的评级。

中国的信用评级体系不如美国完善。虽然中国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也对借款人在支付能力、支付意愿、抵押物状况和信贷契约限制等方面进行审查,但中国没有专门的信用评级机构,而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并不像美国的商业银行那样对借款人发行的债券评级,只对借款人评级。 3、参与风险管理的部门以及它们的权力和责任不同

美国商业银行的业务部客户经理不但要做好贷前调查工作,而且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调查报告和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核实。贷款复核部是专门负责贷后管理的部门,其职责包括对所有已发放贷款的借款人进行定期的跟踪检查,监控贷款的流向,特别注意借款人在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等方面的风险预警信号,落实还款来源,并确保贷款本息按时收回。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贷后管理通常由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以及贷审会等部门和权力机构共同负责。各业务部门对自己的客户进行定期的贷后检查后,将检查结果交由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审批,最终由贷审会讨论通过并由行长审批。然而,这些部门在贷后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部门的工作量过大、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的情况,导致他们在对待贷后工作时仅仅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