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日记的读后感250字

时间:2023-08-29 12:32:20 作者:天下 字数:18270字

男生日记的读后感250字(优异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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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日记的读后感250字篇1

在这个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现在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境久久都不能安静。

这本书讲了一个六年级男生吴缅小学结业后,他精彩难忘的暑假日子。充任体现了今世少年儿童生长的高兴和烦恼,成功地描写了有特性、有职责心、有冒险精力的少年形象,特别突出了吴缅身上作为今世少年人最可贵的创造力和诙谐感的特质。

在这本书中,有仁慈的冉东阳,刚强的梅小雅,聪明的莫欣儿,美丽的沙丽,狡猾的小魔女,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腔滑调的古龙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做敢为的吴缅、、、、、、他们都十分仁慈、正派,并且还有同情心,个个都是乐于助人的人。他们的爸爸妈妈都给了他们自在高兴的时刻和空间,他们活像一只只自在翱翔的小鸟。吴缅,尽管自己的亲生爸爸妈妈离了婚,可是自己却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议。冉东阳,一个有着职责心的女孩子,咱们公认的天使!

在最终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堆叠在一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日,他们将分道扬镳。我读到这,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想着:在过一年,我也要结业了吧,或许那时分我也将脱离他们了吧!唉,假如班上没有了那些捣乱的人,班上也就死气层层,没有了活力!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同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爱惜和他们在一同的日子!肯定会十分高兴的!在那一年里,我想当一个平常人,放松一下!

男生日记的读后感250字篇2

最近我读了《男生日记》,它是作家杨红樱写的,十分的美观,我很喜欢,想必你看了也会喜欢。

这一本书讲了吴缅和他的爸爸去西藏的进程。首要讲了吴缅的爸爸从西藏回来问吴缅要不要跟他去西藏。然后有两个计划,榜首个计划是坐飞机,坐几个小时就到了。第二个计划是跟戎行走,这一路上有许多惊险的工作,有或许有生命风险,吴缅直接就选了第二个计划,应为他想探险。

到了去戎行的路上,吴缅就坐刘帅的车上,而吴缅老爸却坐了另一个人的车,吴缅一向想跟刘帅聊聊天,却一向找不到论题,总算刘帅自动开口说:“这座桥下便是他的家园”。然后在一处路段上刘帅说:“他的爷爷也是一名武士,可是在二郎山筑路的时分不幸身亡了。他的爸爸开车翻越二郎山时,在一条狭隘的道路上,迎面开来了一辆军车,错车错不开,为了给一个刚入伍不久的轿车新兵让路,居然把车向山崖开去······”。这次他们命运很好二郎山的通道刚好才敞开几天,曾经翻越二郎山需求走3个小时的旅程。他们跟着戎行走到跑马山时就跟戎行离别,他们十分不想离别,可是离别的时分来了,他们离别今后,就打车去了跑马山,哪里刚好在举行一次节日,他们就在那里住了几天,然后就回家了,这次吴缅的爸爸要去沙漠,差不多在哪儿要待半年,他们就离别了。

这时吴缅就预备上学了,他和他的朋友们都各自报好各所校园了,就等候上学了。最终他们各奔出路了。

男生日记的读后感250字篇3

《男生日记》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作者是儿童作家杨红樱。这本书实在的记叙了六年级男生吴缅小学结业后,他的精彩难忘的暑假日子。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是吴缅。由于他是个十分英勇的男生。书里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吴缅和爸爸去西藏的故事。吴缅挑选了坐军车去西藏,这需求一周的时刻,并且爸爸说或许要阅历许多惊险故事,乃至有生命风险。可是他仍是英勇的挑选了坐军车进藏。他们去了雅安,穿越了长长的二郎山地道,还去了有名的康定城,有许多焰火石的跑马山,又到了公主桥,还去了野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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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缅还十分有爱心,他战胜种种困难,尽力协助贫穷同学宋立春顺畅上了初中。他先和洽朋友替抱歉公司办了两件事,挣了600元;自己先去“流年歌厅”义演挣了1800元;又安排班里有才艺的同学举行了专场义演,挣了1万多。使用这些钱,他协助宋立春顺畅上了初中,剩下的钱还赞助了其他贫穷同学。经过这件工作,我感遭到吴缅是一个文武双全,有构思的男子汉。

吴缅的这种勇于冒险、有爱心的精力让我敬仰,我要向吴缅学习,做一名优异的男生!

《男生日记》,群书的主菜,我要渐渐品味你!

男生日记的读后感250字篇10

“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仰视雪域两苍茫。”这是我老妈常常挂在嘴边的一首歌,由于她十分想去西藏。而可巧《男生日记》这本书便是讲一个小学结业的男生吴缅跟他爸爸去西藏游历的故事。他的爸爸是个拍摄师,总是满国际拍摄。但他爸爸最宠爱的拍摄地址便是西藏。书中首要叙述了吴缅跟他爸爸走川藏线去西藏的故事。他在跑马山所在地——康定、菩萨喜欢的当地——塔公,无法跨越的海——野人海;耍坝子节举行地——色拉坝,了解了藏族公民的风土人情,体现了一种深深的喜欢。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便是讲西藏的部分。最招引我眼球的便是这一句话:“咱们藏族公民会说话就会歌唱,会走路就会跳舞。”藏族是一个文武双全、热情奔放的民族,他们穿的衣服颜色明媚,他们的性格开畅,发型各异也有特征,他们的特征、藏首饰也很有特征。并且从书中能够看出,藏族公民的日子也不错,乃至有些人还很赋有,比方说强巴,他是藏区的大歌星,有许多的粉丝,他的日子就比较赋有;再比方扎西,做松茸生意,赚了不少钱,他还想出资开发稻城的旅行。我觉得藏族公民既有民族风貌,也有开阔的思路去开展自己的的家园,增加才智。

我现在总算理解了妈妈为何这么渴望去西藏。西藏的天很高、很蓝,空气新鲜,都能闻到冰雪的滋味,环境十分好。要是咱们咱们都酷爱环境的话,每个当地都会像西藏相同洁净、纯真、天然、夸姣。

看了这本书后,我也十分想去西藏。原本计划本年暑假去的,但又点惧怕高原反响。我要做好充沛的预备,下一年暑假向西藏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