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大华种业市场窜货及零售乱价管理奖惩办法

时间:2022-11-21 00:25:39 作者:壹号 字数:1379字

宿迁大华种业销售奖励政策及市场管理办法

为保证宿迁市场内部统一运作,规范市场销售秩序,为各位合作伙伴创造稳定持续的利润,根据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华种业窜货乱价管理办法,制定以下市场管理办法:

一 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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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长奖励: 凡在2013-2014年度同比2012-2013年度销量增长30%以上,,每斤优惠1元,

2.销量奖励: 全年销量完成5000斤奖励6000元;完成1万斤以上,奖励20000元。

3.C两优396,2014年年前销售政策

值此金色农华安徽创业十周年,特举办感恩回馈,惠农下乡大行动从2013年12月1日起,凡种植户购买C两优396稻种,满十斤送一斤,乡镇零售商奖励每斤2.5元,每20天结算一次(可冲货款)。 此活动至2014年元月30日结束。

一 管理对象:宿迁市场内大华种业公司经销产品的全体经销商;

二 窜货乱价界定:“窜货”指未经大华种业公司许可,将本乡镇货物投放到约定乡镇以 外区域进行销售;“乱价:指以低于约定统一零售价的价格进行销售的情况;

三 管理办法:每个乡镇零售商交纳市场保证金5000元整,否则取消其代理资格。只要发现窜货到其它乡镇、县、市,扣除窜货乱价方市场保证金5000元,且对该区域立即停止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