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视点和目标

时间:2022-11-21 07:47:37 作者:壹号 字数:17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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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视点和目标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应着眼于以下新视点,换言之,修法至少应当实现以下目标:适当扩大受案范围,合理放宽原告资格条件,简化适格被告的标准,重构管辖制度,引入调解制度,改进裁判方式,为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提供更具体的依据,保障判决执行等。

1990年行政诉讼法在保护人权、促进依法行政、解决行政争议等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进程。然而近年来行政诉讼法的自身缺陷和不足也不断显现,使得行政诉讼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落差越来越大,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已经在很多方面反映出来。

修法的动力源于现实需要

现实发展的需要成为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其以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为轴心的制度设计将大部分主张其他权益者拒之门外,抑制了行政诉讼人权保障功能的发挥;具体行政行为之外的其他执法方式被排除于受案范围之外,使得行政诉讼的外部监督作用还不能充分实现;禁止法院运用调解方式,制约了行政诉讼发挥官民矛盾调节器和减压阀的作用。从行政诉讼法实施的情况看,法律本身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关于裁判方式的规定过于简单,不敷实用;准用民事诉讼法的内容过多,而且准用的范围、条件不够明确等,这些都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来解决。

修法的新视点

行政诉讼法如何修改呢?时至今日,已经有很多方案可供选择。笔者认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应着眼于以下新视点,换言之,修法至少应当实现以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