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论文

时间:2022-11-24 11:23:02 作者:壹号 字数:25105字

篇一:财税毕业论文

部门预算改革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大举措,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切实解决好。本文拟就部门预算改革暴露出的问题及相关因素作一剖析,为部门预算改革顺利进行发表一孔之见。 一、现行部门预算改革中的问题 1.对部门预算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部分预算单位认为操作复杂,费用指标不多,比较麻烦;实行部门预算后,不能打临时报告,用钱不方便;存在重支轻收现象。还有的过于强调既得利益或收入、争多讲少,未能从观念上根本转变认识。部分财政干部认为,实行部门预算就是要满足单位需求,现实财源财力不允许,搞部门预算只是做做样子,走走形式。一般公众认为,部门预算是国家机关内部分钱的事,和自己无关。

2.机构改革滞后对部门预算改革产生消极。我国现存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或多或少地带有计划色彩,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日益显出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同时,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完全完成,对部门预算改革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3.支出标准与预算定额体系有待完善。当前部门预算编制的定额测算,基本上只是对过去几年预算拨款的简单平均,尚未建立、规范、合理的支出定额体系,部门预算还不能完全摆脱传统的基数加增长的编制,零基预算实施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 4.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完全到位,流于形式。部分单位预算外资金仍有较大比例未进入专户,有的虽然进入专户管理,但留用比例过高。随收随支、以收定支问题普遍存在。未能真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部门综合预算。 5.预算编制的系统软件不规范,不成熟。目前部门预算还是处在试点阶段,改革是渐进式的,编制软件根据各地实际而修改,整个软件不系统,不规范。如没有设立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查询功能、审核功能、统计功能的操作性不强。 6.编制部门预算的行政行为。如预算资金中项目资金安排,没有经专家审定和招标投标,由行政领导首先直接拍板,有些专项资金安排凭领导爱好。还有的支出标准(定额)也没经可行性论证,行政行为色彩较浓。 7.改革不同步、不配套。作为财政支出领域的三项改革,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是互相依存、共同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晚于部门预算改革,而起步较早的政府采购也存在诸多问题,改革没有到位。 二、成因 1.政府收支的透明度差,公众的参与意识不强。的税收制度以间接税为主,且采取隐蔽征收方式,使得公众难以将自己的税负与公共预算的效率联系起来,公众关注较多的仅是占税收收入比重较小的个人所得税。在支出领域,由于保障制度不健全,福利支出对公众的影响太小。由于现行政策体制的局限,使得公众缺乏对预算收入与支出制度的了解,公共预算制度没有引起公众的关注,中国行政体制隶属性的特点,导致公众对行政自上而下的监督较弱,纳税人缺位是预算少有公众参与的重要原因。 2.法规建设滞后。比如:《预算法》与《宪法》关于预算时间的规定互相冲突,导致每个预算年度1~4月处于无预算状态,现行《预算法》及其相关条例已不适应部门预算的编制;《国库条例》、《农业法》等涉及部门预算编制的条文与部门预算要求不一致,有矛盾的地方。同时地方各级在编制部门预算应建立和遵循的财政法规方面基本是空白。 3.预算约束软化。软预算约束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痼疾。现阶段,还存在预算约束的真空地带,大量的预算外资金的存在直接违背了政府预算统一、透明的原则,少数单位用非法收费甚至是罚没收入支付其日常经费开支,预算职能被部门预算单位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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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引起的社会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当前,我国收入差距呈现全面扩大的趋势,既存在城乡居民、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问题,也存在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不同群体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公共医疗、养老、教育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福利项目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更大;在地区之间,西部地区居民最低收入省份与东部地区居民最高收入省份差距也呈扩大的趋势,比如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公务员收入是贵州的3至4倍。在城镇内部,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比逐步扩大,而困难户收入与最高户收入之间更是存在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行业差距更大,全国事业单位的职工收入与一般企业、大企业及能源、电信、金融企业之间也是不可比拟的。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也如此。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已达到相当悬殊的程度,有些人可以随意挥霍却仍有相

当大财产,而另一些人,他们经常入不敷出,要靠借债维持生存。近几年来,我国消费不足实质是结构性消费不足,主要表现为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居民消费不足。当前,我们面临的矛盾是,一方面,城镇的收入分配在向高收入群体集中,而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在不断下降,他们将越来越多收入存在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民边际消费倾向高,但他们却无钱消费。如何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公平地分配到不同收入群体,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民身上,让他们提高收入水平并增加消费,这是当前我国宏观政策的关键所在。

仅从财政的角度来说,调整财政政策显得至关重要。财政政策应从目前的偏紧(压缩国债发行规模、压缩赤字规模)状态向灵活状态调整,适当扩大政府的投资和消费。一方面,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增加用于城镇低收入人群的贫困救济支出,进一步扩大救济覆盖面,继续提高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职员工资水平,并继续向有利于消费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推动农民消费。专项基金从三方面筹措:其一,从每年财政增收部分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其二,每年发行一笔新农村建设专项国债;其三,从每年土地出让金中切出一块资金来。将这三块资金捆成一起,组成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并支持农业、农村生产能力建设,降低农民生存和发展成本,增加他们的收入,以刺激消费。

既然扩大了财政支出,那么为了维持财政平衡就必须扩大财政来源,主要做法是国有及控股企业每年要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上交财政。近几年,在企业储蓄存款中,有很大比例是国有企业存款,这些存款绝大部分来自利润。目前,在现有体制条件下,许多国有企业的赢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原有财政投资和行业垄断形成的,这些赢利全部归企业,明显地形成了过多的企业储蓄,为进一步投资创造了源泉。因此,无论是从财政投资回报还是公平性原则看,国有及控股企业每年都应该向财政上交一部分利润,国家拿这部分利润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以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降低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成本,提高他们的相对购买能力。

还有就是要利用财政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城乡居民预期支出。当前,城镇

居民消费倾向偏低,储蓄倾向偏高,与我国教育、医疗、养老、失业扶助、贫困救济以及住房制度改革都有密切关系,人们紧缩即期消费,为未来储蓄,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造成的结果。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消除现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冲突与掣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框架,该市场化的要继续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不该市场化的一定要根据公共服务原则进行制度设计,对于影响居民消费的诸多社会保障制度政策,要及时清理,当前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就业扶助、贫困救济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提高政府对这些方面的支持力度,扩大城乡居民的受益范围,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除此之外着手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长期问题也十分必要。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是由长期问题引起的,仅仅靠短期调控是不够的,还必须着手解决长期问题。众所周知,我国经济发展长期以来主要是依靠投资拉动和出口导向实现的,过去我们实行这种战略是正确的。但是根据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教训,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如不及时改变这种战略,必然会给经济运行带来许多难以处理的矛盾。

不难看出,我国财政处在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合理利用财政不仅是国家的事,而是确实影响到我们每个个人和企业的事。为了切实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配合国家财政政策的实施,同样,我们也应有权利监督国家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其职责。利用财政服务于社会的各个方面,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是我国财政最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