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150字读后感

时间:2023-10-26 13:11:42 作者:天下 字数:29223字

乌合之众150字读后感(精品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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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150字读后感篇1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发觉了团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色及影响,并预见到,团体在一个更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更加重要的人物,但也因而必将构成更大的损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或许对西方大众文明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呈现得最屡次。勒庞以为:种族是决议人类行为最深层的要素。正是种族保存下来的“生了解剖学的”要素,决议了人类的无认识动机,而无认识动机又是团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便团体一概的无知、多变、激动……但表现出来的方法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本位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屡次地将法国大革新归结于本民族团体认识的主导,绝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果断、不加推导的定论所烦,以为其要是放在今世,或许连出书的时机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隐姓埋名。可是,这本书之所以问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重视,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讨社会心思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定有其独到之处。依自己拙见,还应归功其关于未来强壮的预见才干。二十世纪国际的两次大战,不都是团体行为被诱导出、感染、扩大后的成果吗?在看咱们我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团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证明短少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首领们,臆造一个不置可否的词汇,描绘一个巨大的图景,煽动团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曩昔的独裁换了张面孔……”正是团体最深层的无认识动机的安稳,人类全部看似夸姣的革新都像重复曩昔——看看半个世纪前的我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受仍是要边看书边才干蹦出来的。终究勉励自己一句:坚持自己的批判精力、置疑精力,永久不要趁波逐浪。

乌合之众150字读后感篇2

《乌合之众》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新为布景,分析研讨社会前史野外中作为主题参加的大众,他们的行为、心思的诸般特征。作者勒庞是法国社会心思学家、社会学家,团体心思学的创始人。一起他也是典型的精英主义者,他对立大众主义,最早阐明晰个别在团体影响下思维与行为的改动。

团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抵达一起的方针,以有必要的方法联络在一齐进行活动的人群。从心思上学说,一千个偶然集合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晰的一起方针,因而只能当作一群聚在一齐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不能被叫做团体。而当一个偶然的要害把一群人集合在一齐,这群人就有了同一种心里特征,咱们权且称之为心思团体。心思团体构成之后,会表现为一种一起的,暂时的,可是又是非常显着的遍及特性。团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自我品格消失,第二是无认识天性起决议性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维在暗示与感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立刻转化为行为的激动。个人的决议计划一般比团体决议计划更好,个人能产生更多较好的主见,而团体决议计划由于遭到不相同定见和观念的束缚,加上惧怕被人以为愚笨等心思限制,因而不简单使决议计划具有较大发明性。

前段时间有一齐事端在网上吵得沸反盈天:白叟在街头跌倒却无人前去帮助,导致白叟窒息而死,其亲属抱怨世人太冷酷,抱怨这个社会短少爱心。可是从勒庞的观念来看,这种许多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责任涣散效应。心思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世人无情无义,也不能说是品德沦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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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止于智者,这个智者或许仅仅是比其他人多了一份独立考虑和自我判别算了,然后阻挠了流言进一步分散,防止构成更大的损害。

所以回到咱们现实生活中,应该防止让自己成为乌合之众中的一员,不要堕入团体的这种圈套中,遇到工作多问自己为什么,不盲目从众,多坚持一点独立、自在精力,保持一个明晰的脑筋,只需这样咱们才干做出精确判别,或许能防止悲惨剧。咱们应该打破了所谓“乌合之众”的思维,防止自己生长一名“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150字读后感篇8

不厚的一本书却由于或许是由所以外文翻译过来的原因,读起来生涩难明,论说的道理性很强,说教的成分很大。而我自己,更喜爱看故事类情节的书。

一旦把一本书界说为生涩难明,读起来的作用,心境那是可想而知的。但好在自己最近用kindle读书的最大优点就是,读的速度很快,难明的,不流畅的一概而略。哈哈,这不得不说,这是我阅览上的一大前进。

不得不说,电子书和纸质书是有肯定不同的,电子书给了咱们更快的阅览速度,可是,更多的时分更像浑沦吞枣,时而不知味,更多的仅仅添加了自己对一本书浅入的了解和添加自己谈资。但我不懊悔自己花了挨近一千大洋买下了kindle,不得不说,自从买了,更爱看书了,尤其是火车上,等车的时分,比一遍遍无聊的刷手机要好上上千倍。

乌合之众,本书的中心思维,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了。一群人凑在一起,拉低了全体智商,犹如一群乌合之众。尽管我对书中的某些观念持保存心境。但书中过激的言辞仍是有点道理的。尤其是讲到崇奉那里,一个人的崇奉,一群人的崇奉,一个领导怎么能够领导一群人,和崇奉是肯定密不行分的。团体,能够让个人认识淡化,作出忘我(更巨大,或更鄙俗)的事。思维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能够超逸全部而存在。在团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没有思维的,或许说,少数人的思维就能够操控大多数人的思维。不同思维的人做出不同的工作。任何一件在咱们看来不行思议的工作在当事人那里都能够找到思维的源头。做与不做,怎么做,是彻底由思维决议的。领导,之所以能成为领导想必必有过人之处。偏执,坚持,忘我,让他们成为领导的或许性大大提高了。一群乌合之众也确实需求一个领导。

呵呵,这是自己这学期的终究一本中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