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700字

时间:2023-10-26 13:11:27 作者:天下 字数:16824字

读福尔摩斯有感700字(精品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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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700字篇1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察。

福尔摩斯很了不得,常常解一些十分扎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敏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别出有几个人在这儿逗留,逗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头绪。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留意。在他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纽扣却成了这位大侦察破案的一个头绪,并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符号”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成衣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儿,我忍不住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干事真详尽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光干事详尽并且考虑还十分周到全面,遇到工作总会仔细考虑。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儿,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其他什么当地呢?这引起了他的置疑。福尔摩斯便是这样,由于的仔细仔细,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干工作绪让他的思想愈加活络,判别愈加活络精确,然后破获了一个又一个八怪七喇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际,他时而凝思沉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相同一幕幕地在我的脑际里闪现,他一遍遍地详尽检查犯罪现场搜索头绪,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假如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仔细详尽的情绪吗?跟大侦察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尽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尽力,不做小大意!

读福尔摩斯有感700字篇2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讨》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段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久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镇定,才智,思想活络,还有他那敏锐的调查力和详尽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要害。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行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现已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察之一,可以说是众所周知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帮手兼伙伴联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巨细案子。

柯南道尔终身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许多案子,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讨》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讨》这个案子后,我对福尔摩斯的观点。

小说的榜首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由于合租房子知道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榜首次碰头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跟着剧情的开展,当福尔摩斯阐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只仅仅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才能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头绪和布景的情况下,只见过榜首面,凭着一眼的形象和调查,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成果。这可真是一个招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子中,作者都会安置一个怪异的故事或现场。可是跟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明晰,又模糊地描绘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悉数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头绪都来地天然,流通,我底子无法找出一点点漏洞。所以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才能。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呆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长处,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常识,也有些常人肯定应该知道的常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便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招引住!

读福尔摩斯有感700字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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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福尔摩斯侦察的推理敬服的心悦诚服。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合理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起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绘。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失,在他精细地推理下,悬疑案子的本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调查、敏锐的洞察力、丰厚的常识、才智脑筋的归纳,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侦察的风貌。在日子中,小错不断的咱们又有何感想?咱们常常嗤之以鼻。这就如同刚盖的高楼柱子歪了,新装的轿车少了几个螺丝····尽管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入神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他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滋味不同;同是案子,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招引咱们的又何止这些?

读福尔摩斯有感700字篇8

一位被称“英国侦察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好事多磨、扣人心弦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讨》敞开了一场探究之旅;《四签名》颤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慨叹万千,那便是《最终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工作的恶棍,也付出了价值——生命。不过,该说是值仍是不值呢,玉石俱焚,令世人怅惘。福尔摩斯的终身,为了侦察工作付出了太多太多,乃至自己的生命,这颗亮堂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由黯然神伤,现在我的工作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抵挡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献身,但我:遇到不会的标题,榜首主意便是躲避,就等着教师讲。总是这样躲避,害怕。教师讲的时分,我仅仅把教师讲的抄下来,即便听不懂,我也不会必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长于寻根究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纠葛。所以,总是有很多教师讲的标题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情绪,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由于福尔摩斯的敬业、仔细,令我慨叹良多,我不能一向沉沦下去。

是激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究精力使得福尔摩斯不惧存亡,他热衷于他的工作,他爱他的工作,他那颗忘我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惊骇,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靖,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问候,我也要仔细地对待我的“工作”——学习。我也慨叹柯南·道尔的创造功力,使后人永久的记住了他的姓名,他的小说。福尔摩斯简直成了紧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察小说拓荒了新的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