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第二章读后感

时间:2023-02-17 10:06:41 作者:壹号 字数:25834字

乡土中国第二章读后感(精选5篇)

《乡土中国》的阅读,让人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这里由小编给大家分享乡土中国第二章读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乡土中国第二章读后感【篇1】

经朋友介绍,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在阅读过程当中,一度是感到相当困惑的,找了一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一点自己的感悟与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一开始阅读是有点晦涩难懂的,里面涉及到很多理论方面的东西。但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社会的关系。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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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