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协议书

时间:2022-11-24 13:37:39 作者:壹号 字数:39030字

第一篇:保修协议书

祁县胜威小区住宅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协议书甲方(建设单位):祁县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祁县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砂;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起止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2059年11月26日;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起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6日至2014年11月26日;

3、装饰工程保修起止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2011年11月26日;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保修起止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2011年11月26日;采暖系统保修起止时间:从2009年11月26日后的两的采暖期。

5、住宅小区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保修起止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2011年11月26日;

6、其他保修的保修起止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2011年11月26日。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预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7、在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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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48个工 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 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四、付款方式:

1、维护费按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维护费用的50%,满6 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 内甲方一次付清;

3、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 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 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 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 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