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招生教育资讯

时间:2023-08-22 10:53:52 作者:天下 字数:118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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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同意,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市民对政策的理解,市教育局就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政策解读问答。

1.为什么要修订《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要求,落实公民同招政策规定,提高学位资源利用率,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根据我市构建“五好”教育新形态有关要求及招生工作实际,修订形成《方案》。

2.《方案》主要有哪些变化?

为进一步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优化招生服务、规范招生秩序,今年的招生方案有“四个变化”:优化招生对象、优化框架和概念、优化录取及摇号规则、优化“长幼随学”服务流程。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可以跨区招生?

直招、直升和普通招生阶段,所有学校均不得跨区招生;补录阶段,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在区内补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可面向市内区外补录。具体学校名单和补录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4.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各项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相较往年,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有所提前,报名预计在4月19日开始,具体安排将通过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及时发布。如有意报读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请及时关注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避免错过报名时间。

5.可以同时报名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如有多个录取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个到校注册。

6.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有哪些?是否都需要报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有六类,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任一类,均可报读。

第一类:具有佛山户籍。

第二类:持有效期内佛山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下同)。

第三类:具有佛山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

第四类:在佛山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

第五类:各类优待对象。

第六类: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佛山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

所有招生对象均应在市民办招生平台上报名,未在平台报名的,学校不得录取。其中,第六类招生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

7.第一至四类(户籍、学籍、居住证、华侨及外国籍人员)招生对象如何招生?填报志愿及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对第一至四类招生对象实行普通招生。

填报志愿规则:每位普通招生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

录取规则: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依序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对象被第一志愿录取后,第二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则按照所填报的第二志愿参加录取。学校如在第一志愿录取中已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则不再开展第二志愿录取,所有填报该学校为第二志愿的志愿自动失效。特别提醒家长尽量将最想去的学校放在第一志愿,两个志愿建议有一定的梯度,避免盲目报两个热门学校。

8.第五类(各类优待对象)有哪些?如何招生?填报志愿及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对符合条件的第五类招生对象实行直接录取,包括三类:政策直招对象、人才直招对象、协议直招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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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提前录取或提前承诺录取无效。

20.学校可以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吗?

不能。学校不得二次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补录被录取后放弃注册的学生。

21.学校可以录取未在市民办招生平台上报名的学生吗?

不可以。所有意向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必须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从在市民办招生平台已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中补录。

22.市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2023年是中小学招生全面规范年,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招生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欢迎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共建良好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