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考核表

时间:2022-11-21 07:03:00 作者:壹号 字数:12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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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渭南分公司 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对监理单位管理,督促、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公司四控制一协调(即做好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实现各有关方面良好协调和无缝链接)目标,通过随时检查、实时记录监理单位不良行为,定期对监理单位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形成监理单位行为与资金挂勾兑付牵制机制,从而规范监理单位行为,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二、 本“办法”可作为本开发公司对监理单位招标条件、《委托监理合同》协议约定内容之一。

三、 为了保障本办法实施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应约定以下内容 :

1. 监理单位的资质、组成人员及资格等,未满足招标条件、合同约定的,本开发公司有权拒付当月监理费用;并由监理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

2. 从委托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0%~15%作为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考核金”,与本“办法”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