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创业政策介绍

时间:2022-07-15 05:10:24 作者:天下 字数:19157字

创业是不少人的梦想,但创业并不容易,会遇到各种问题.我市近年来出台一系列助推创业的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创业“红包”。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镇江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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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全面贯彻落实,镇江这个处于中心位置的城市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了鼓励我校毕业生寻找新机遇、用好新政策,更好更快地融入镇江、扎根镇江、助力镇江,特推出“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十条,为我校毕业生提供精准服务,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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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

购房补贴

1. 补贴对象

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和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2. 补贴条件

1.与我市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金;

2.初次来镇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不满5年。

3. 补贴标准

高校全日制硕士15万/人、博士20万/人,分3年给付。

4. 办理途径

1.途径:企业依据申报条件,登录镇江市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平台(hrss.zhenjiang.gov.cn)申请。

2.流程:统一申报→人才认定→房产认定→补贴标准认定→补贴兑现。

3.材料: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购房发票、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文件依据

《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镇办发〔2018〕59号)(实施细则和政策执行由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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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

租房补贴

1. 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指毕业年度和上一个年度),在本市市区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毕业生。

2. 补贴条件

1.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无住房且在外租房的;

2.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 补贴标准

本科600元/人、硕士800元/人、博士1000元/人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4. 办理途径

企业依据条件,在每季度首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一个季度新增大学生的租房补贴。

5. 发放时间

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市区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117号、镇财社〔2018〕198号)(实施细则和政策执行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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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

生活补贴

1. 补贴对象

毕业两年内(指毕业年度和上一个年度),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2. 补贴条件

1.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2.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 补贴标准

本科600元/人、硕士1000元/人、博士1500元/人;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 办理途径

企业依据条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rss.zhenjiang.gov.cn)申请。

5. 发放时间

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市区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117号、镇财社〔2018〕198号)(实施细则和政策执行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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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

留镇学费补助

1. 补贴对象

自2018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2. 补贴条件

1.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5年以内累计期限满3年。

3. 补贴标准

本科8000元/人、硕士12000元/人、博士20000元/人。

4. 办理途径

5. 发放时间

每年10月。

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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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主创业奖励: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并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3)项目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在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创业示范区创办企业的,给予2~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资助等级根据《镇江市大学生申请创业项目无偿资助资金评审参考分值》进行评定。

(4)“人才特区”优惠扶持:创业企业及引进的人才(团队)符合市“人才特区”优惠扶持条件的,可享受领军人才项目资助、财政奖励补贴等优惠扶持。

四、创业融资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能提供有效、足额的抵押、质押物或第三方信用担保,因流动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全额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贴息贷款。

(2)创业借款及创业成功奖励: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研究生入驻创办企业的,依据注册资本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2~15万元的创业借款。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给予创业借款的20%~60%的创业成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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