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为规范讲稿

时间:2022-11-23 16:48:24 作者:壹号 字数:40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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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公务员行为规范概述

一、行为与行为规范

行为是指人的一切活动的外在表现。行为伴随着人的一生,正常人的任何行为的发生,都是该行为人受内在或外在动因的刺激、影响所引发的运动和身心变化的外在表现。人的心理和生理需要构成其行为的内在动因,外部环境和客观条件构成其行为的外在动因,外在动因必须通过内在动因才能起作用。在现实社会中,价值观对人的行为起主导作用。或者说,人的行为总是行为主体在一定的思想、意识指导下发生和进行的。

社会学与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行为是由动机引起的,动机是由需要引发的。需要——动机——行为之间是紧密关联并形成往复循环的系统,在这一系统中,行为趋向目的,目的实现满足,满足又导致新的需要。其中,需要是根本动因,动机是导致行为的直接原因。当然,我们也应看到,有了需要和动机而没有可能或没有能力,则行为要么就无法发生,要么就达不到预期目的。

人的需要在内容上可概括为,自然方面的需要、精神方面的需要、社会方面的需要。在层次结构上可概括为,生存的需要、享受的需要、发展的需要。生存的需要是人的最基本需要;享受的需要是一种旨在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优化生存条件的需要,是在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更高层次的生存需要——生活得更舒适、更开心、更快乐、更健康、更有尊严;发展的需要是人为了实现自我,并获得全面发展而产生的需要。人的需要是人性的基本表现,它具有客观性、目的性、多样性、社会性和层次性,这也是导致人的动机与行为差异的关键。

人的行为从总体上讲,可分为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个体行为通常指人作为单独的个体时所发生的行为。一般地说,人的个体行为具有目的性、自利性、自主性、持续性、可塑性和社会性等特征。目的性是说,人的行为选择具有一定的目标取向和预期;自利性是说,人作为行为活动的意识主体,在其行为过程中,会基于自身利益或利益关系去选择或调整自己的行为;自主性是说,人的行为最终是在内因作用下的自主选择的结果;持续性是说,人的行为从发生、发展到完成(或中止)是一个过程,同时,人的行为又是循环往复的;可塑性是说,人的行为可以受到外部环境和客观条件的约束、影响甚至改变;社会性是说,人的行为既对社会其他成员发生影响与作用,又受社会其他成员的影响与作用。

群体行为通常指人为了某种共同的需要而形成群体,并以群体形式发生的集体行为。人的群体行为比较复杂,首先,群体是抽象的,笼统的。既有一般群体,又有组织群体,还有社会群体,而且,群体有大小之分,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加之不同群体在组织程度与开放程度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就导致了群体行为的复杂性。其次,群体是由个体构成的,群体行为是以其成员的个体行为为基础的,而且群体行为与个体行为是相关和互动的,但群体行为绝不是个体行为的简单加总和外推。一方面,群体对个体有影响、制约、改变等作用,个体在群体中会产生不同于个体在单独环境中的行为反应效果。或者说,作为群体中的个体,其行为必然会受到群体的影响与作用。群体不仅对其个体成员的性格、品德、习性、行为具有导向、教化、改良的作用,而且群体对其个体成员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压力,可以影响、改变其个体成员的某些行为。当然,群体对个体的约束和作用与群体的性质、规模、组织程度等密切相关。另一方面,由于个体在群体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