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

时间:2022-11-21 01:45:01 作者:壹号 字数:1038字

关于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

的通知

鲁卫监〔2011〕2号

各市卫生监督机构: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建立全省医疗机构监督信息互通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此处隐藏0字 ……

一、建档范围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所有医疗机构。

二、档案内容

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

(一)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内容 1、医疗机构简况

2、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记录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