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民主生活会

时间:2022-11-20 21:31:51 作者:壹号 字数:52192字

第一篇:专项整治行动民主生活会

对照检查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检察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为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结合起来;要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与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我院按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坚持以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为先导;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坚持以严格执法为基础;坚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支撑;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保障;坚持以基层建设为重点的基本原则。召开会议重点对照整治内容中突出的十三个方面的问题,认真梳理、排查摸底,找出涉及司法理念、职业良知、司法作风等方面在向各科室和干警发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现进行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存在的问题:

一、对规范司法认识不足

主要表现:一是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不够重视,存在有规定了就整改,没有规定就按原来的套路走的思想。;二是对检察官职责定位不清晰,不明确;三是存在规范司法行为跟自己没有关系,自己只要办好案子就无关紧要的思想。如,在下发了各科室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深挖问题的通知后,个别办案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办案质量不高、瑕疵较多,只想着尽快将手头的案子办结,引起当事人质疑甚至上访而不是通过合适的方法与合理的办案方式落实办结案件。

二、执法作风简单粗暴

粗暴行为说明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不讲程序,既有其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上的原因。他们有三个错误的执法理念:

1、强权观念。在有些执法人员的思想深处,根本没有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并抱怨群众现在法律意识强了案件没有过去好处理,这些错误认识与“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严重背离。有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当作法律的化身,惟我独尊。对于被害人家属没有同情心,对受害者家属的情绪不理解,不体谅。实事求是地说,人民群众对加强司法公正,司法公开是拥护的,反对的是那些执法人员滥用公权,粗暴执法的行为。

2、强压观念。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终究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一些科室及其执法人员“敌我不分”,甚至还常常抱怨缺乏办案的强制手段,极力主张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行高压政策。实践证明,强硬的“鹰派”执法与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背道而驰,注定是走入死胡同行不通的,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3、唯上观念。以反贪工作为例,上级领导要求办案人员对案件重视,认真审核证据。部分执法人员曲解领导指示,对领导指示惟命是从,以领导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对案件存在与案件当事人,辩护人,亲友私下见面;打听其他尚未公开案件情况和办案意见;其他通过说情干扰执法办案等情况,对他们而言,法律只是他们的遮羞布和挡箭牌。

三、执行办案规定不严格

具体表现为:对一些限制性规定扩大解释、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如,办案区审讯室桌角没有采取软包,对犯罪嫌疑人联络外界方式没有完全阻隔,夸大犯罪嫌疑人罪行,不依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不依法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通知其家属,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

四、对人权保障不够重视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人权保障观念淡薄,出现了滥用职权、非法使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 此处隐藏14235字 ……

密云县深入开展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治理资金,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经初期排查,密云县已经基本建立了尾矿库基本情况数据库,现有正在运行的尾矿库运行状态良好,经评价机构安评,全部属于正常库,交通和通讯设施完好,建立了尾矿库管理机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停止运行的尾矿库3座,已经由政府和主体责任单位投资,对坝体进行加固,并采取了防洪措施。

四、检查调研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调研组现场查看的3座尾矿库尽管运行工况正常,但也存在着放矿不均匀,堆积子坝下游坡过陡、过高,未按照设计中的要求堆积子坝等问题。

孙华山副局长要求尾矿库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限期进行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尾矿库的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切实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改工作。

被检单位表示按照检查调研组的意见立即进行整改。

报送:总局领导。

发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监局,各有关中央企业。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