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与法的观后感

时间:2022-11-25 11:18:54 作者:壹号 字数:28183字

篇一:《十二公民》观后感

电影《十二公民》观后感

此部电影涉及法律,所以有必要对片名做出法律概念的解释。“公民”在字典中的解释是指具有某一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意识”是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的参与意识,是一种权利。是的,你有权利,但你也要负责任,要对你运用权利的所作所为负责任。

电影《十二公民》主题面向法治社会中各位极具代表性的公民。剧情简单来说是十二个爷们儿机缘巧合以模拟法庭陪审团的身份凑一块儿坐在一屋里讨论了俩小时富二代弑父的案件。全片儿106分钟里面起码100分钟都是一个场景------众人围着一个长条桌争论、投票,全靠对白和演员的表现力撑起来的。对白很精彩,故事改编的很接地气很符合国情,人物个性也巧妙的与其背景相结合。

台词讲事,动作演人,每一个陪审员或讲或演,人生百态和人情冷暖都在这一方时空得以淋漓展现。年轻的团长1号陪审员,稚嫩做作,尤其一生气就明显的双下巴,完全就是在演戏的感觉。2号陪审员,每一次自嗨的哈哈干笑,也很让人莫名,大概是因为世间老好人都是如此这般秉持“不得罪不拒绝不负责”的原则,要么赔笑,要么不语。

3号陪审员,身着制服的出租车司机,那股老北京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交织着和妻离子散的没落感,在可恨之余尤显可怜,在可怜之余又稍嫌无赖,他的每一次爆发都是亮点。 4号陪审员房明显是上层阶层的富豪,多人争执中提出“仇富”这一社会话题,还是能鲜明感觉到导演在这里悄悄放下温柔一刀,女大学生认干爹傍大款,也突出了“拜金”的社会常态。

5号陪审员纹身男,略显夸张的发型遮住了半张脸看不清眼睛,但与人物形象的反差度太明显,被刻意放大的戏剧性,反而掩盖了本来应有的生活真实,于是我的注意力都被那酷酷的外表吸引了。

6号陪审员医生老爸存在感略弱,尽管他是一开始就给予“无罪”表示理解的人,中规中矩的性格,四平八稳的表演,是人群中的绝大多数,也是容易被忽视的部分,但其实却是最应该争取的对象;

7号陪审员小卖部老板,有戏,跟他的花衬衫一样出彩,举手投足都标签着讨生活的滑头和不易。

9号陪审员,一个曾经被打成“右派”的老人,他对独居老人出镜作证动机的猜测,和对历史记忆的个人回述,恰是片中最让人动容感觉温暖的地方。

10号陪审员房东男,地域歧视的狭隘劲儿和刻薄气都被他演得杠杠滴。

11号陪审员小保安,青年的代表,一口河南腔,可爱十足,不遭嫌弃,姑且也能算是正义之希望的象征吧;

12号陪审员,在“有罪”和“无罪”两者之间摇摆不定,被反复说服缺乏自我态度的人,其实应该挺有意思的,因为这算是大多数墙头草人群代表,可惜全片中存在感也不是特别强,戏份不是特别多。

十二公民,十二种身份,十二个角度,十二种想法,十二个故事,十二个选择,然而真相只有一个。反映出了社会法律的重要性,呼吁真理正义,拒绝盲目从众是对法律的尊重,是对生命的尊重。

篇二:编辑部-常用资料-公民与法格式范本文章

电子证据认证亟待解决的问题

The Urgent Tasks in which Electronic Evidence Authentication have Faced

何永军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云南昆明 650224)

内容提要:电子证据在我国目前司法中的适用情况不容乐观,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产生一些不良影响。要走出当前的困境,必须科学定位电子证据,尽快完善相关证据规则,建立和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与辅助措施。

关键词:电子证据 认证 证明力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41-1233/D(2014)01-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这一新生事物也由幕后走到前台,宣告我们即将步入一个司

①法证明的新时代,即电子证据时代,电子证据可能成为新的证据之王。但就我国目前司法中电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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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判过程来看,这件谋杀案“铁证如山”,裁决有罪似乎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但8号陪审员坚持认为不能确定被告人有罪而投无罪票,最终陪审团一致认为被告无罪。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陪审团的讨论过程当中,从全体上是要求基于证据支持自己的投票决定的,而且这些证据是由警察、律师等专业人士所提供的。陪审团的讨论过程中,支持有罪的一方都要在逻辑上进行严密证明被告的行为,而支持无罪的一方则针对控方证据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即“合理怀疑”,而且影片中的陪审团还考虑到了辩方律师所没有提出的疑问。另外,影片中无论陪审团最终裁定有罪还是无罪,都必须全票通过,这让少数人的“合理怀疑”得到充分考虑,让陪审团的结果保证是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才作出的,使被告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而这些陪审员从合资格的公民中随机挑选,从事不同的职业,知识文化背景相差很大,体现了其制度的民主。影片充分肯定陪审团制度,借剧中陪审员之口提出: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

从影片中,我们能看到美国陪审团制度保护了被告人最大的利益,对陪审团制度充满了肯定,但我们也在陪审团讨论的过程中观察到其制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陪审团由非专业人士组成,尽管他们在成为陪审员之前得到很多相关的指引,但毫无疑问的是,其审视案件的能力难以与专业人士相比。或许包括警察、律师等专业人士在庭审地过程中让陪审团得以充分了解案情,但在陪审团内部分析案情时,则未必可以仔细分析证据的合理性。如果没有影片中的8号陪审员,由于“铁证如山”,很可能陪审团就会就此作出一致决定被告有罪。而且,对于证据疑点的质疑,普通人显然比不上专业人士。假如律师在辩护中没有提出对证据的合理性质疑,那么这些由非专业人士组成的陪审员则可能就此认为证明无懈可击而不加思考怀疑。如果由专业人士考虑,发现这些疑点的能力更强,发现的机会更大。

另外,陪审团选择的范围广泛,因此不可避免地造成陪审员的文化知识背景差异巨大。就如片中,好几位陪审员因不同的理由存在偏见。这些陪审员中,有对生长在贫民窟的孩子持歧视观点,认为成长环境决定人的品格,还有一位陪审员因过往与儿子的矛盾而将个人感情带到案件当中,还有因球赛和工作而想早早了事的陪审员,其开始时甚至一度以娱乐的态

度对待案件。而且陪审员的资格在一定程序上由政府机关强制赋予,必然导致一部分对此类事务不感兴趣的公民对案件持不认真的态度而想草草了事。

而且个体容易受群体的影响。正如片中的情况,如果只有1个人认为无罪,其他人都认为此人是错误的时候,一般人容易受大部分人的决定影响,从而改变立场。假如没有片中的8号陪审员,陪审团可能就在几分钟内作出决定。但问题是,在现实当中有多少人可以像8号陪审员那样始终在群体决定中坚持自己的立场呢?而且片中即使有8号陪审员这样的人物,仍然存在妥协,在第二轮投票是只能无奈投弃权票让其他人作出决定。

很著名的辛森案就很好地反映了陪审团的问题。虽然此案刑事判决与警察的失误有重大的关系,但与陪审员的组成也有相当的联系。陪审团成员包括了九名黑人,一名拉丁裔人和两名白人,而且其中还有人称辛普森为英雄。这样的成员组成很难让我们相信该陪审团的决定能做到让人满意的公正。最终也出现了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截然相反的结果。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有明显的缺憾,但因陪审团独立于政府和司法系统外,最不受其他人控制,维护司法公正,而且其成员选择的范围广泛,体现了其民主性,所以美国坚持使用陪审团制度,并为此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