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的读后感10篇

时间:2022-11-24 12:07:10 作者:壹号 字数:28830字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的读后感10篇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是一本由刘辉//唐琨著作,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的300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2011-1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一):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

  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这就是一本普通的法律常识书,书名只是个噱头,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二):普法,知法,懂法

  仿佛从小就开始看法制节目,最初的《今日说法》《晚间800》,后来的《天网》《法律大讲堂》,再到现在的一些普法剧(大多是乡村版的),我对于法律的关注一直未变,但对于法律的研究却很少很少。一来是觉得法律条文太多,很多条款有交织的现象,二来是专业名词和术语的束缚,三来自己总感觉法律是枯燥的,案例是生动的,于是也就这样放纵自己,对于法律仅仅停留在普法栏目上面。而最近就业问题的困扰,对于合同签订的恐惧,使得我拿起了这本书,想要了解更多更全面的信息,以防生活中的上当受骗。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这本书题目很是清楚,也无须过多的解释,“猛拍大腿”一词的使用,也让人明白这是属于畅销书一类,普及为主。这本书是案例和法律的结合,先简单谈论案例,再结合律师的分析,最后援引法律依据。涉及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问题,划分为十篇,分别为婚姻家庭常识篇、刑事常识篇、民法常识篇、物权常识篇、合同常识篇、经济常识篇、消费常识篇、房产车辆常识篇、诉讼常识篇、行政常识篇、劳动常识篇。基本上能够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也可以科普一下,使今后避免触犯法律或者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书中的一些案例让人有些哭笑不得,比如一位老太太立了三份遗嘱,最后生效的不是第三份遗嘱,而是第二份公证遗嘱,比如一个人使用atm机时,被吞卡了,一气之下把atm机砸坏,这样也触犯了法律,比如一个人玩笑似的打电话给超市说放了炸弹,其实没有炸弹,但这种行为也扰乱了治安。很多时候犯法不是主观上的故意,有时候是一气之下,有时候是开开玩笑,但法律是不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你不懂法,你是初犯,就不判你的罪。因此,我们需要普及法律知识,人手一本《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从常识出发,了解法律条文,了解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也防着那些钻法律空子的不良分子。

  另外,加一些普及性的知识吧。在第一篇婚姻家庭常识篇中,对“事实婚姻”阐释的不是很清楚,我补充一下。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新的《婚姻法》(指2001年4月28日)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读后感(三):一本在手,法律不愁

  书很快拿到书,相当厚(300页),相当大(16开本),是没有想到的开本。书虽厚,却非常易读。

  一,分类清楚明晰。全书分为婚姻家庭常识篇,刑事常识篇,民法常识篇,物权常识篇,合同常识篇,经济常识篇,消费常识篇,房产车辆常识篇,诉讼常识篇,行政常识篇,劳动常识篇等一共十一章的内容。事情是怎么样,应该如何解决,为什么这样解决,一清二楚,明明白白。分类的全面齐整也非常适合家庭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经常碰到的法律问题。大到离婚结婚,继承遗产等重大问题,小到家里装修,路上拾钻戒,或者被偷自行车等,那些平常人不留心不知觉就会碰到的问题,在法律上都有个说法,不看不知道,法律真的是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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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当初报考时是为了逃避数学,虽然也曾经为了本专业而努力过,但是最终没能到对口单位去工作,但是我并不遗憾。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度里,法律,乃至法学可以说是最为特殊的一个专业,它随着它的环境有它的特殊性。我上大学那几年,但凡有人问我学业相关问题,都说学法律好啊,学完法律当律师,可以“吃完原告吃被告”——我对这种观点特别反感,但这是一种普遍价值观的体现,暂且不谈。

  我实习的地方是法院,只要一有时间就要坐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过来做一些书记员的工作,偶尔也可以去旁听。法官给我的印象是审理案件的能力很强,其实倒不是多大的案子,而是每个案子在当事人嘴里一说,在我听来都毫无头绪,而法官一总结就一针见血,头头是道。我很佩服这种能力。

  毕业后,我考了一次司法考试,没通过,两个整天的答题过程让我这种准备不足者感到很压抑,后来也没有再继续考过。不过还是有很多人劝我,想办法拿到司法资格证,毕竟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没有表态,就连给我自己也没有表态。反正从那以后,我跟我的专业算是结束了缘分。不过正如前面所说,我更佩服法律工作者那种思维能力。至于当初什么为了法制建设添砖加瓦的伟大理想早就压箱底儿了。

  不过话说回来,那天读了贺卫方的《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法律无比神圣的光环又一次从我的心中升腾起来,就像大一坐在教室里第一次听法学课一样。同时也感慨,在中国,好像老百姓不知道的事情比知道的事情还要多。

  学过法律毕竟跟学过艺术不一样,正如当年我的老师所说,学法律的人做什么事都谨小慎微,因为自己就给自己套上了条条框框,不敢越格半步。就拿我刚才写那篇书评来说,改稿的时候,把很多带有一点绝对色彩的词都改成了相对性的词。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想,这本书我没有逐字逐句的读过(有些案例早在上学的时候就学过),如果这个作者在里面说错什么话,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我到时恐怕要受牵连,另外对自己很多主观的看法,并没有援引权威言论,会不会出丑……这就是那种前怕狼后怕虎的想法。其实没必要。但是保守点总要比莽撞点安全一些,不过太保守了也没什么大出息。

  再说说前面提到的这本书,书中几乎都是常见的案例,对于老百姓来说很实用。但是反过来想,当初我们学的那么多专业性的、边缘性的部门法只是为了考试,就算考试通过了,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也很少有人能用到,而且就算用得到,也不一定会把那么多内容全部记住。前面说过,我在法院实习过,每当法官遇到相对较为稀少的案件,他们也是提前翻阅相关法律法规寻找法律依据。更何况常见案子就那么几类。就好像蒙古国学习海洋法显然意义不大,而考试的时候却一定要有相关考题,不知道坑了多少爹。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只要分科就行了。比如你就想做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学民法就够了,为什么还要去学刑法、刑诉?我就想当一个好的刑庭法官,你让我学民法干嘛?“法”这个词是很大的,没有从中学就引进教材已经很难让人理解了。而对它的教育改革真的很慢。

  不只是法律专业这样,多数人都要经历的中、高考也是如此,数语外理化生政史地这九门课全都要考,但是毕业之后能用上几门学科?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其实谈论这个最朴质的目的还是希望能够从小就按照兴趣或意愿来发展。但是国情摆在这里,一方面要提高全民文化水平,所以把高等数学成绩也作为衡量文化水平的标准——这样便于识别哪些人是“可塑之才”,这些人脑瓜儿好使,还可以服从各种指令,将来用得着;另一方面,不让你有时间、有精力、有机会去发展你的个性,国家少了多少好木匠倒是不担心,但是多了太多思想独立的人肯定是有害的。所谓的基础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完全可以通过方方面面自行吸收,为什么那么多辍学的后来都成了名人,就很能说明问题。从小就被关在学校里培养出来的人,显然是缺少他们更需要的东西,塞给他们的是更没用的东西。

  去年我因为工作原因,接触到一些跟法律有关的事情(关于交强险不分限额判决的问题),还在微访谈上跟一些律师一起跟司法机构、执法机构唱反调,虽然没有实际作用,但是这个怨气肯定是要发泄一下的。引申我在书评中那句话,法律这东西如果失去它的精神,就仅仅是一个工具,没什么太大的价值,法律一旦体现它的精神,将对法治社会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所以人们在学法用法的同时,一定要让法律的精神灵魂附体,让你手中的法律神器表现出它的神圣与尊严!不要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只做机械运动,有爱的性,才叫做爱;没有爱的性,叫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