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导读读后感

时间:2023-02-23 03:10:57 作者:壹号 字数:17656字

名著导读读后感(精选7篇)

读书至少可以滋润心灵,开启心智,由琐碎杂乱的现实提升到一个较为超然的境界,一切日常引为大事的焦虑、烦忧、气恼、悲愁,以及一切把你牵扯在内的扰攘纷争,瞬间云消雾散。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名著导读读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名著导读读后感(篇1)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神魔长篇体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从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孙悟空是我心目中的男一号,他自封为齐天大圣,法术高强,如意金箍棒是他的独有神器。孙悟空是一个坚持自己信念的猴子,当他去拜师学艺时,师傅要教他道、流、静、动的道法,他却不学,一心只要学习长生不老之术,学会了长生不老之术也就学会了很多法术。可他却高傲了起来,在师弟面前卖弄法术,终被赶出师门。这段就告诉我们做人要虚心,不能骄傲,要明白学习是为了学以致用,而不是为了在别人面前卖弄。悟空还是一个脸皮薄的猴子,偷吃人参果之后,你就老老实实被骂几句,他却一气之下把人参果树推倒了。悟空本身就毛燥又冲动,推倒人参树之后只能找人帮忙。

在收服沙僧的时候,他更是被好好暴露了一下缺点:悟空不善长水战,只能让八戒下去把沙僧引上岸来。悟空一看沙僧上来了,直接上去就打,这就是他急躁的本性。作者吴承恩并没有直接说他是一个猴急猴急的毛猴子,而是通过对他的动作,语言等细节描写来让我们了解到这个孙悟空就是个猴急猴急的孙猴子。不过一路走来,他的智商在增长,开始他很毛燥,妖怪一来还是一棒子;野兽一来更是一棒子。不过他在观音寺一战时居然没有一棒子乱打,而是将计就计把寺院一把火烧了个片甲不留,这就是进步。

猪八戒来历不凡,从天蓬元帅变成猪也是厉害。我最喜欢他的一片赤子之心,他创家立业,种麦插秧,不怕苦,不怕累。不过他的色心,贪心和畏惧之心也一一暴露在读者的面前。作者吴承恩让每一个角色的形象都活灵活现,各具特色。

《西游记》是我读的第一部文言文版长篇小说,虽然有很多字我不认识,有些句子的意思一下子也理解不了,但是它轻松有趣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继续往下读。作者吴承恩的许多写作手法也非常值得我学习,例如通过环境描写衬托人物的心理变化,通过动作、语言、神态等细节描写体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以后我在写作文的时候也要多多运用这些描写手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名著导读读后感(篇2)

终于利用假期赶在今天把这本大部头读完了,接下来可能就没有大段时间读书了,过完年了,一切都正常了,忙碌的一年又开始了,真好。

读这本书还是颇有些费神的,随着故事的进展心情也跟着跌宕起伏,喜悦,开心,佩服,理解,揪心,愤怒,反思。各种情绪下,也留下了不少彼时彼刻的一些感悟。

对于少年时期的斯佳丽,她漂亮、活泼充满了活力,虽然未免有些轻浮和浮夸,虽然也感叹过她读书太少、缺少内涵,但毕竟少不更事,还是可以理解的。

自从她赌气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起,开始发现她行事的鲁莽,再后来到了亚特兰大,虽然反叛不守规矩,但倒也不让人生厌。

最最喜欢和佩服的是战争中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坚韧、责任感以及强大的执行力,整本书中,只有在这里看到了她的成长、蜕变,和担当。

再次回亚特兰大,岀于对于饥饿的恐惧,对塔拉和亲人的拯救,她开“丧心病狂”地成为金钱的奴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丢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在这一段中,很多时候让人气愤,她的优点很明显,同样,缺点更是“招摇过市”。个人认为,斯佳丽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不善于思考和反思,不能及时修正自己,没有在这么的坎坷中真正成熟起来,所以,到最后她也失去了很多。即使她再次回到塔拉汲取力量,如果还是不能很好地思考,不能真正的成熟,性格决定命运,将来的一切也还真难说。

瑞特和兰妮,我喜欢的另外两个人物。瑞特,不管在什么时代,他都能掌握时局,在社会上混得风声水起,只要他愿意。但是,爱上斯佳丽,不知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长久的消耗和伤害后,无所不能的船长累了,他爱不动了!只希望他离开后,可以真正找回心灵的宁静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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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直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但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因此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角色。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是因为它的内容精彩,而且还非常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名著导读读后感(篇7)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