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代办证明
往来港澳签注(商务S)代理办理证明
往来港澳签注(商务S)办理者XX先生/女士,男/女,出生日期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港澳通行证号XXX,因为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前来办理,现请同事XX,男/女,出生日期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请予以准许办理,谢谢!
办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XX公司(章) XX年X月X日
第二篇:哈尔滨代办证明
哈尔滨代办证明
哈尔滨代办证明
一、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受理的条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后,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第四十条: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三、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的范围
1.可以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
(1)内地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不能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
(1)pCT申请文件;
(2)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分案申请文件;
(4)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5)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费用减缓的审批
(一)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39号),应符合如下条件: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代办处经审查,手续齐备符合减缓条件同意按:
1.个人以85%比例减缓;
2.两个以上的个人(含两个)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或一个单位请求减缓的按70%比例减缓。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1)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2)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3)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5)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6)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7)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五、办理方式
第三篇:户籍证明代办
户籍证明 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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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西昌市公安局外南派出所(公章)居委会:上西街居民委员会
户成员信息:
姓名性别家庭关系姓名性别家庭关系
李东男
共有1人打印1人
注意:此表为户籍证明打印版样表,以报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为准。
问:司法考试报名时的“户籍证明”是什么?
答:“户籍证明”是指: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或者“居民户口簿”。报名确认时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应提供户主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全户人口增减记载3页的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是打印版,手写版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