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书心得大全10篇

时间:2022-11-28 13:39:53 作者:天下 字数:23868字

《活着》读书心得大全(精选10篇)

《活着》它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感人的友谊,因为他们互相欣赏,同时又互相憎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活着》读书心得大全,欢迎大家来阅读。

《活着》读书心得大全10篇

《活着》读书心得大全(篇1)

这本书一定要一次读完,如果读一半放下心里难免会堵得慌,只有读到结尾才能领略福贵对命运的释然、超然。当然,余华的文笔也会吸引你读完的,只是决定于心里有没有面对苦难的勇气。

一开始能感受到作者刻画人物和生活的功力,他会把一个动作、眼神表达地非常饱满,同时还带着诙谐幽默的笔风。开篇的几段文字如同大剧上演前的小插曲,吸引着你逐渐走进他构想的那个现实中去。

因为开端笔锋过于饱满,我在被吸引的同时,也隐约预感到后面悲剧情节会越读越揪心。不过随着福贵的劫难接踵而至,在悲的后面也藏着刹那喜悦,在不幸的遭遇里隐藏着万幸。大时代下该有的悲剧,基本都压在了福贵一人的身上,他能熬下来并且最终看透命运的无常,以超然乐观的态度重新审视自己、重新认识生活,这是闪光点。

余华选择福贵这个人物,作为烘托本书寓意的载体,开局已经处于人生巅峰了,殷实的家底、漂亮贤惠的老婆、听话可爱的娃,如果说整个情节是福贵生命感悟的教育史,那么他从起点上就不是个把钱当回事的人。就是因为他开局拥有太多值得平常人羡慕的东西,所以才最适合作为悲剧的主角。从拥有到失去,家财、地产、房子、面子、亲人、希望,剥了个精光,一次次试探着他承受力的底线。

全书以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从“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开始,也从“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结束,变化只有一个“却”字到“的”字的转变。这个历经劫难的嗓音,洗尽铅华、了却困惑、离苦得乐,初见时令人莫名感动,聆听完嗓音里的故事,感动升华为认可和悲悯之情。可见故事结构之严谨,用词之精确,如同外科手术一般,将福贵生活的那个现实划开、解决、缝上。甚至连作者不愿意接受的肮脏,也随着“男人挑着的粪桶”挑了回去,还是沉甸甸地压着“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终究是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以蒙太奇的手法,从他构想的现实又回到了自己的现实。

《活着》读书心得大全(篇2)

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每个人都背负着不小的压力,就连朝气蓬勃的中学生也被考学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甚至抱怨着。

我也曾经抱怨生活,抱怨自己玩耍的时间不如别人多,抱怨别人有的东西我没有,抱怨学习压力大。但我读完《活着》之后,我发现生活并没有那么糟。我仅仅是因为一些小事抱怨,而故事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种种磨难却仍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坚强的活着。

福贵曾是一位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最终因为赌博输掉了祖上几代人的心血,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后又因去城里请郎中遇到了国民党军的连长被抓去充兵,在炮火与硝烟中死里逃生,诱因解放军的开明政策得以重返家乡。但回乡后他发现自己的娘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女儿又因感冒永远失去了声音和听觉。尽管这样,福贵仍选择与家人继续生活。几年后,福贵的儿子因给自己的校长献血而死掉,老婆又一病不起生活陷入了困境,好在不久后自己的女儿凤霞嫁了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一定安慰。然而好景不长,凤霞有因难产死在了医院,富贵的老婆终于忍不住悲痛永远的离开了富贵。不久后自己的女婿又因水泥板倒塌死于非命。就只剩下逐渐老去的福贵与小孙子相依为命,谁知不久后小孙子因吃了太多的豆子也离开了他。坚强的福贵尽管命运再三捉弄他他仍然选择了坚强的活下去!

正如《西雅图时报》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无数次的感叹福贵命运的悲惨,而他自己却勇敢坚强的面对了这一切,令我既佩服又感动。

…… 此处隐藏5168字 ……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