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提纲

时间:2022-11-24 19:57:22 作者:壹号 字数:14881字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提纲

  根据《中共XXX委常委班子X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自己认真研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X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中共XXX委、XXX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XXX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XXX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和《中共XXX委、XXX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针对X委巡察反馈意见,重点对照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规定等5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深刻对照,坚持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勇于查找认领,精准细化措施,坚决抓好整改。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照要求查找到的突出问题

  (一)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认识不足,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对“两个维护”的理解不够深刻,满足于自身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践行,没有从推动各级各部门自觉践行,从而推动上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在XX有效贯彻落实的高度来谋划推动。

  2.理论学习不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领悟不深,缺乏细致研读和系统思考,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习惯于从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职能上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内涵和实质,有时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是监督执纪问责,在落实脱贫攻坚这个最大的政治任务中,只聚焦扶贫领域的作风建设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3.责任落实不严。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监督不够有力,亲自深入乡镇督促检查脱贫攻坚工作较少,主要是到自己的联系乡镇和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走访其他乡镇、村以及县直部门开展调研较少。特别是亲自参与开展督查少,组织开展督查力度不够,发现的问题不多,导致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

  (二)县委、县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1.责任压实不够。县委政府成立了X个脱贫攻坚作战分指挥部,并由县级领导担任分指挥长,但各分指挥部统筹协调、多点突破的能动性发挥不明显,主动出击的时候少。督查问效分指挥部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上有差价,对如何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效上工作研究得不深不细,存在各自为战、被动应付现象。

  2.项目推进缓慢。全县扶贫项目普遍存在工作推进慢、落地时间长、资金滞留多等问题,主要是脱贫攻坚责任制没有全面落实,传导压力层层递减。扶贫脱贫目标任务举措,分解细化不够。行业部门联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行业主责部门力量在项目立项和审批、备案、招标投标、资金使用、风险防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公示公告、竣工审计、建成管护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不力不足,导致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3.工作联动失衡。扶贫资金在县级层面集中整合之后,只是简单地将项目资金整合下拨,交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县级部门的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作用缺失,专业人员没有扎到一线指导项目实施,导致乡镇在实施项目时出现前期工作不实、项目推进慢,后期验收不及时、大量资金滞留乡镇现象。

  (三)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责任方面

  1.专项治理效果不强。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存在以审查调查为主的问题,整治干部作风的力度不够,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还不够彻底,办法还不多、效果还不够好。监督检查中存在工作简单、方式单一、发现和查处的较少,有的只是提醒整改,没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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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责任担当不够。在思想上,自我要求有所松懈,认为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好,把纪检干部管好就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在推进工作中,单纯地考虑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指标,思考脱贫攻坚的全局性问题较少,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责任担当的意识有所减弱。

  三、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更加注重全面监督精准化精细化。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再监督再检查力度,聚焦重点环节,整合县乡监督力量和职能部门业务监督优势,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结合日常督查、重点抽查、考核检查等方式,完善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实现常态化精准监督。结合“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对扶贫领域中的腐败问题、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纪律及干部工作作风执行不严等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全县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位。坚持同向发力,督促各扶贫领域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

  (二)更加注重警示教育日常化经常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顶风违纪的,严格初查核实、直查直办、快查快结。对巡视巡察以及专项纪律检查中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部门、乡镇和村,适时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盯紧重大项目、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形成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态势。切实加大通报曝光和教育警示力度,坚持教育不断篇、宣传不断点,编发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汇编,每月通报1批典型案件,强化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不断扩大震慑力。

  (三)更加注重监督执纪严格化严肃化。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把纪检监察工作重心聚焦到发现问题和责任追究上,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排查、定期研判,对反映比较集中、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乡镇严肃处理,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常态走访制度,加大违纪问题线索排查力度,聚焦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低保实施、教育医疗等环节,重点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加大履职不力单位和党员干部的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监管到位。

  (四)更加注重工作机制协作化配合化。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召开扶贫领域主管部门碰头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措施。建立以乡镇为主体,扶贫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管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共享信息,跟踪督促问题整改,主动收集问题线索。不断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乡村监督的跟踪指导和工作联系,带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深化。

  (五)更加注重作用发挥提质化增效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委关于扶贫领域执纪问责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五项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优势和作用,全面提升掌握政策、发现问题、排查线索的能力。汇总典型案件重新梳理分析,统一定性标准,避免处理偏轻的问题。加强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纪律要求。不断强化干部约束,全面提升惩戒力度,努力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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