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20 19:43:44 作者:壹号 字数:10891字

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适应移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发展趋势,破解公共数字文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推动工程转型升级、深度融合,创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业态,提升服务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加强现代科技应用,充分挖掘数字文化服务发展潜力,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全面融合发展,提升工程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工程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把握导向,严格把关。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工程资源内容审核,强化工程平台和服务终端管控。

  2.统筹规划,融合发展。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促进工程在平台、资源、服务方面的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坚持集约节约,避免重复建设。

  3.创新驱动,突出效能。加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应用,创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业态,促进工程转型升级和服务效能提升。

  4.开放共享,社会参与。创新工程建设模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打破信息壁垒,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开放共享。

  (三)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实现工程的统筹管理,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框架,推出统一的基层服务界面,初步形成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服务总目录,统筹开展基层数字文化资源配送,做好工程平台、资源、服务的融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统一的工程标准规范体系,实现工程平台有效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工程建设管理

  加强工程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统筹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

  1.统一称谓。在保持现有机构稳定的基础上,将原来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统称为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规划设计统一的工程宣传标识,提高工程的辨识度。

  2.统一标准规范体系。统筹制定工程发展规划,调整、整合、完善现有的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标准规范,编制统一的资源建设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和绩效指标,形成完备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同时,坚持开放兼容的原则,有条件的与社会行业事实标准兼容互通。

  3.统筹开展业务培训。统筹制定工程业务培训计划,整合现有的培训资源和培训业务内容,建立涵盖专题培训、馆员研修等多种类型的分级培训体系,提高公共数字文化人才队伍业务水平。

  4.完善工程管理机制。建立工程建设协商机制,提高工程建设科学化水平。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组织实施单位统筹制定、发布公共数字文化工程项目建设指南,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整合工程平台与服务界面

  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工程平台的开放兼容、快捷传输和高效运行,实现工程资源在基层的统一揭示和便捷获取。

  1.构建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基础平台。以国家公共文化云统筹全国数字文化馆建设,与国家数字图书馆互开端口、互设界面,逐步实现用户统一认证、资源共享、跨库检索和数据汇聚。加强与其他文化惠民工程互联互通,搭建标准一致、有统有分、互为支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信息架构。

  2.推出统一的基层服务界面。构建基于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的公共数字文化应用,在客户服务端统一服务平台、服务入口、服务界面,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集成式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在乡镇、村基层服务点积极开展智能化服务应用。建立健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验机制,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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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结试点经验,推广试点成果,形成工程融合创新发展推广模式。

  2.完成工程资源服务总目录体系建设,不断丰富资源内容。

  3.提高社会化服务比例,推动工程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化和旅游部牵头,督促落实工程融合发展相关任务。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工作,结合本方案扎实推进本级的工程融合发展。各试点地区要结合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提高试点工作实效。省级及省级以下组织实施单位要按照融合发展的工作思路,依据能统则统、宜融尽融的原则,推进工程融合创新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工程融合创新发展,重点支持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整合、“两微一端”服务、智能服务、大数据分析评价等。各地要结合实际需要,加大对工程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扎实稳妥推进。加强对融合创新发展的动态跟踪,严把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关,及时研究解决融合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宣传推广,稳步推进工程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