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魔术

时间:2022-11-20 20:03:15 作者:壹号 字数:14724字

  在一次巡回演出中,道格·汉宁来到加拿大北部一个冰天雪地的小镇,给爱斯基摩人表演魔术。他表演了几个节目后,穿着毛皮大衣的爱斯基摩人坐在那儿,不笑,不出声,直到表演结束也不鼓掌。

  自然的魔术道格·汉宁奇怪地问:“你们喜欢这些节目吗?”他们说:“喜欢。”道格·汉宁又问:“你们喜欢魔术吗?”其中一人回答:“干吗要变魔术?这个世界已经很神奇了。”

  道格·汉宁说:“但是,我可以凭空变出兔子和鸽子来呀。”“你为什么要做那种事情呢?”爱斯基摩人说,“到了春天,北极到处都会出现海豹,也不知它们是从哪里来的,真是神奇,这不就是魔术吗?”道格·汉宁拿出一个银色的道具球说:“我能让这个银色的球飞来飞去,这才是魔术!”不料,爱斯基摩人说:“每天,都会有一颗大火球浮在空中,不但给我们温暖,也照亮了世界,这是多么神奇的魔术啊!何必要去表演呢?”

  接着,爱斯基摩人凑在一起,交头接耳了一会儿,然后,走上来一个人,面带微笑地说:“现在,我们终于搞清楚你为什么要做那些表演了。看你表演的人已经忘记了魔术是什么,你所做的事情,是在提醒他们、唤醒他们对魔术的回忆。你做得不错!”

  道格·汉宁悄悄地掉下了眼泪,他告诉爱斯基摩人:“谢谢你们给我上了一课。我现在知道什么是魔术了,我以前竟然不知道。”

  从前的我家,离我就读的中学不远。上学的路程大约10分钟,每天清晨我都要在途中的一家小吃店买早点。

  那年我13岁,念初中一年级。

  每日清晨,我都带着一副空荡的脑子走在上学路上,走到那家小吃店门前。我要在这里吃

  来自陌生人的赞美子和喝豆浆, 子就是人们所说的油条。这个时间的小吃店,永远是热闹的,一口五印大锅支在门前,滚沸的卫生油将不断下锅的面团炸得吱吱叫着。当年,能吃到这油炸 子已是欢天喜地的事了。我排在等待 子的队伍里,看炸 子的师傅麻利、娴熟地操作。

  站在锅前负责炸的是位年轻姑娘,她手持一双长长的竹筷,不失时机地翻动着油条,将够了火候的成品夹入锅旁那用来控油的钢丝笸箩。当年油是珍贵的,控油这一关就显得格外重要。她用不着看顾客,只低垂着眼睑做着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事——翻动、捞起,但她的操作是愉快的,身形也因了这愉快的劳作而显得十分灵巧。当她偶尔因擦汗把脸抬起来时,我发现她长得非常好看,那新鲜的肤色,那从白帽檐下掉出来的栗色头发,那纯净、专注的眼光,她的一切……

  在我当时的生活中,她几乎就是美丽的代名词——一种活生生的可以感觉和捕捉的美丽。她使我空荡的头脑骤然满当起来,使我决意要向着她那样子美好地成长。以后的早晨,我站在队伍里开始了我细致入微的观察,观察她那两条辫子的梳法,她站立的姿态,她擦汗的手势,脚上的凉鞋,头上的白布帽。当我学着她的样子,将两条辫子紧紧并在脑后时,便觉得这已大大缩短了我和她之间的距离。

  后来我们搬了家,不能再光顾那家小吃店了。又是一些年过去,我又一次光顾那家小吃店。记得是秋天的一个下午,我乘坐的一辆面包车在那家小吃店前抛锚。此时,门口只有一只安静的油锅,于是我走进店内。我看见她独自在柜台里坐着,头上仍旧戴着那白帽,帽子已被油烟沤成了灰色。她目光涣散,不时打着大而乏的呵欠,脸上没有热情,却也没有不安和烦躁,就像早已将自己的全部无所他求地交给了这店、这柜台。我算着,无论如何她不过40来岁。

…… 此处隐藏2068字 ……

  后来我又见到了一群野骆驼。之所以在这里挑轻拣重地让笔落到野骆驼身上,是因为野骆驼更为真实,它们仍保持着自己作为一个物种的原始本性。

  那是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我远远地见有什么在移动,同时伴有灰尘扬起,近了,才发现是几峰野骆驼。它们奔跑到一个小海子跟前,将巨大的身躯弯下喝水。天正蓝,小海子的水面便映出一个个骆驼,几个搞摄影的朋友不拍饮水的骆驼,而是绕到对面专拍它们在水中的倒影,得了几幅好照片。

  喝水对骆驼来说,也许是几天,或十几天才要做的一件事,遇上水了便大喝一通,遇不上就只好忍着。一个牧民说,这群野骆驼已经把这个小海子牢记在了心间,每隔几天,总是要来喝水,因为是野骆驼,它们不必顾虑人,来去皆很自由。与家驼相比,它们在人类迈出那至关重要,几乎要改变命运的一步时犹豫退却了,所以它们仍是野骆驼,但它们现在的生命是自由的,也是快乐的。

  牧民住在小海子对面的小山上,每当这群野骆驼下来,便来看它们,逗它们,它们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鼻孔里发出一些亲切的呼呼声。牧民也很高兴,觉得在这荒天野地和一群野骆驼成了朋友。后来,野骆驼们下来喝水时,总是要走到他的羊圈旁,如果他在,与他对视一会儿便离去,如果他不在,它们就望一会儿他的羊圈,好像羊圈就是他一样。一群野骆驼就这样与一个人建立了亲密的关系。骆驼与人之间原本或许有着一些相通的语言,天天见面,这些语言在默契中被双方都感觉到了,于是,只要每天看见对方,他们便都觉得亲切。

  我到牧民的家中喝奶茶,闲聊着,野骆驼的面容被一件事勾画得清晰了起来。也是又一峰骆驼来喝水的日子到了,却不见一峰骆驼出现。牧民诧异,它们上哪里去了呢?他走到一个山包上,见骆驼在一片宽阔的地带转来转去,似是在寻找什么。他一数骆驼,发现它们中少了一峰,他从骆驼们急促的样子上断定,他们在寻找走失的一位伙伴。过了一会儿,有一峰骆驼急促地叫了一声,众骆驼便一起向它围拢过去。少顷,它们像是做出了一个什么决定似的,又一起向山后急急走去。

  牧民好奇,骑上马赶上它们,想看个仔细。很快,他便发现野骆驼们跟着地上的一串蹄印在向前走着,走了一会儿,地上的蹄印变得歪歪斜斜,似乎行走者难以支撑自己的身躯。有一峰骆驼叫了一声,驼群便显得有些慌乱起来。牧民猜测,正在被众驼寻找的这只骆驼可能受伤了,翻过一座山,果然见一峰骆驼卧在一片草丛中。众驼奔跑过去,围着它呼呼叫,但它却纹丝不动。牧民仔细一看,它已经死了。

  “它倒下的地方是它出生的地方。它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时,就坚持着走到了那里。骆驼在哪里出生,死的时候就必须要回到哪里。”牧民的这几句话把故事推向了高潮。这样的话,应该写到教科书里去,让学生们停下“黄沙吹尽始见金,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朗读,而是读一读这几句话,想必会使他们的心灵更美好。

  后来的闲聊轻松自然。牧民说,骆驼们知道那只骆驼要死了,就去找它。其实在路上它们知道它已经死了。我问他何以见得,他说,有一峰骆驼流泪了,那是一峰母骆驼,是死去的那峰骆驼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