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20 19:39:19 作者:壹号 字数:20162字

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总结5篇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总结的内容有哪些呢?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要进一步做好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教育和督导并重,全面增强家庭监护能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总结5篇,希望大家喜欢!

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总结

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总结(篇1)

一、20__年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关爱体系。我县于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县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县未保委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委员(31名)。建立了县、乡(镇)、村(居)三级关爱保护队伍,确保每个乡镇有一名以上儿童督导员,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有一名儿童主任。目前,我县乡镇有儿童督导员22人,村(居)儿童主任216人。新建了乐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于,建筑面积2157㎡,可交付使用。机构改革后,乐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挂在县民政局民政事务中心。

(二)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一是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截止目前全县孤儿20人,发放资金24.4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0人,发放资金116.4万元,20__年1月起,为15名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了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发放资金17.89万元。二是助力了孤儿教育。20__年开始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将全日制在校大中专生孤儿纳入救助范围,现有6人享受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每年补助1万元。三是加强困难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保障和救助范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20__年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县民政局聘请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庭教育专家,在全县村(居)委会开展“父母监护课堂”宣讲活动。宣讲活动从5月6日开始,为期40天,涉及全县176个村委会和24个居委会,活动场次将达200余场。此次宣讲活动围绕新修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参会的家长、监护人详细介绍了父母陪伴和监护孩子成长的重要性,父母对孩子陪伴监护负有法律责任,肩负着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大使命,教会了家长和监护人怎样高质量的陪伴关爱孩子。

(四)积极开展关爱活动。承接江西省慈善总会引入的“童伴妈妈”项目,在十五个行政政村聘请童伴妈妈,建立童伴之家,探索农村儿童关爱保护新模式。20__年,县慈善总会具体承办由10所学校1家社会组织具体实施的关爱留守儿童“快乐儿童之家”项目,项目实施以来,为助推乐安县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解决部分农村村小、教学点上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的课后看护问题及部分儿童的心理疏导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20__年工作打算

一是履行协调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承担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

二是做好兜底监护。履行好长期监护、临时监护职责,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三是落实基本保障。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范围,持续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工作。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台账动态管理,推进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培训。

五是创新关爱模式。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

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总结(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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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