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师投稿须知

时间:2022-11-24 19:32:45 作者:壹号 字数:4215字

《中国药师》杂志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药学学术类综合性月刊,为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大16开本,100页,每月5日出版,刊号

ISSN1008-049X,CN42-1262/R。本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本着求实的科学态度, 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 树立严谨朴实的刊物形象, 努力为广大药师和医药工作者服务。 本刊积极宣传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方针、 政策和法规, 传播药学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 开展药学继续教育, 传递国内外药学信息, 促进医、 药学人员信息交流, 为药学事业的发展和医药经济的繁荣作出贡献。

1 主要栏目

研究论文 (药物研发、生产、使用等领域具有创新性的、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继续教育、药学进展(对当前药学的研究热点和前沿领域的总结、评述)、研究报告(具有一定创新性或阶段性研究成果)、药学与临床(临床疗效观察、合理用药、药学服务、ADR及监测等)、药品监管(药品政策法规及药事管理)、综述、科技交流、医药信息等。必要时增设补充栏目。

2 投稿一般要求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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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每篇来稿均应附第一作者单位证明信,其内容包括稿件真实性、保密性审查结论,并保证无抄袭之嫌、未一稿多投。若属基金资助或攻关项,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者均请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稿件首页脚注中注明。编译类稿件请附原文复印件及校者亲笔签名。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邮编、个人常用电话、电子信箱等,务请写清,以便联系。增加作者或改变作者排序应经第一作者单位来函证明。

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炼、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结论准确。实验研究类来稿请用另纸附中英文题名、作者姓名与单位、结构式摘要与关键词。

2.2 来稿务请打印一式两份,挂号寄本刊编辑部(同时通过杂志网站在线投稿可缩短稿件处理周期),并邮汇稿件处理费40元,手续齐备后即予登记并通过网上投稿及查询系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反馈稿件回执。本刊已采用网上投稿及查询系统,请作者投稿时约定适合的回执方式,未说明者视为采用网上回执。自稿件回执反馈后6个月内如未得到编辑部对来稿的任何处理意见,作者可改投他刊,但须同时以挂号信方式函告本刊。

2.3 决定录用的稿件编辑部当即发出录用通知,作者收到录用通知后,务请按通知要求,及时将版面费、稿酬收取单及论文版权授权书寄回编辑,并发送论文(最后修改稿)电子版[文本文件(*.TXT)或WORD文档(*.DOC)格式]至编辑部,以免延误刊出。

2.4 凡退回作者修改的稿件请尽快按要求修回。退修3个月后修回的稿件将作为新稿重新登记;退修4个月未修回且未来函说明者视为自动撤稿。给作者的稿件退修通知单并不意味着稿件已被录用。

2.5 按《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编辑部对稿件有删修的权利。在来稿刊出前,将以网上提交及电子邮件形式发校对稿给作者校对。作者收到后,务请下载打印后,认真用红笔记标记勘误,并请在3天内校毕寄回编辑部。

2.6 来稿刊出后即向第一作者寄赠当期杂志两册。为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及万方数据期刊网等期刊数据库。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付给。如作者不同意将来稿编入上述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对不适合刊用的来稿,编辑部将以网上投稿及查询系统、电子邮件、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作者,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