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

时间:2022-11-21 06:33:21 作者:壹号 字数:1644字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22号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2年9月19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2年修订)

…… 此处隐藏0字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

第三条 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均应当披露。

第四条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和妨碍阅读的前提下,公司可采取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年度报告相关部分进行合理的技术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第五条 公司年度报告的全文应当遵循本准则第二章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

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应当遵循本准则第三章的要求,按照附件的格式进行编制和披露。

第六条 同时在境内和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如果境外证券市场对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