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鉴定可以推定存在亲子关系吗?

时间:2022-11-20 23:44:59 作者:壹号 字数:2229字

拒绝鉴定可以推定存在亲子关系吗?

案情介绍

崔小姐:我曾有一个关系很好的男朋友,后因他家父母不同意而被迫分手,但分手至今我们一直以朋友身份来往,互相关心。与丈夫结婚后,他经常怀疑我与前男友旧情未了,甚至认为儿子是我与前男友的孩子。为这些旧事,我们经常吵架。我现在打算起诉离婚,想要他支付抚养费,他却说这不是他的孩子,我要求做亲子鉴定,他又拒绝。请问如果他拒绝鉴定,从法律上可以推定他与儿子的亲子关系吗?我可以向法院主张亲子关系成立,要求他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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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马成律师团资深律师胡珺答复如下: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上述推定的前提是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

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这一规定无疑是对“无理拒绝鉴定”的一个符合逻辑和常理的推断处理。因此,您丈夫若无合理证据证明不存在亲子关系,又坚决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法院可以推定请求亲子关系成立,您也可以据此主张您丈夫在离婚后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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