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

时间:2022-11-19 23:45:59 作者:壹号 字数:20937字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

  【篇一】

  20xx年,师宗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着力健全“不能腐”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全面提升“不想腐”的自我约束意识,为全面建成小康师宗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全力推动制度落实,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列出责任清单,推动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深化落实《曲靖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担当不到位问责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推进问责工作常态化,强化责任担当。

  (二)创新举措抓预防,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党规党纪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宣传等方式,着力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督促责任主体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让基层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增强政治上的定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坚持一环接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弛而不息纠“四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新成果。针对“舌尖上的浪费”等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曝光。

  (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纪律约束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重点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认真开展纪律审查,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查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六)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强化对县以下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建立巡察制度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深化政治巡察,促进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五位一体”党内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

  (七)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继续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和“三严三实”及“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夯实监督执纪基础。

  【篇二】

  一、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同党中央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2.加强对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贴中心、服务大局,重点抓好对全镇“农业稳镇、劳务兴镇、三产活镇、环境靓镇”发展战略、“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二、加强作风建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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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10、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行为。

  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力寻租、用人腐败、插手工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违反政治纪律等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运用等机制,确保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处置无遗漏。

  三是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及时上报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涉腐涉纪舆情,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四是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是完善“一案两报告”和案件通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案件调查情况,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提出防范措施,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督促发案单位加强教育、抓早抓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刹风整纪,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