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的小伙伴

时间:2022-11-21 23:48:21 作者:壹号 字数:31787字

篇一:六年级第五单元作文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

在我小学六年的学习生活中,遇到过许许多多的小伙伴……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同学陈哲。

陈哲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圆圆的脸蛋,浓浓的眉毛,一双忽闪忽闪的眼睛,像两颗亮闪闪的宝石,高高的鼻梁,一张能言善辩的小嘴巴,从他嘴里说出的话,有时让人哭笑不得,有时让人尴尬不已,有时又让人忍俊不禁,他笑起来脸上总会露出他那两排白玉米的牙齿。

陈哲的学习成绩很好,每次考试前几名肯定有他,其实他并不是特别聪明,学习成绩这么优秀,全凭“勤奋”二字。

那是一天的一个课间,我三下五除二把作业写完了交给了组长后就去找陈哲玩,飞快地跑到他的座位时,他的作业还没做完,我站在他的旁边轻轻推了推他就说:“陈哲,我们出去快出去玩吧!回来再写吧,不着急。”我本以为他会放下手中的笔跟我去玩的,可他就像没听见似的还坐在那里丝毫没有动弹,心想:咦!怎么回事,在平日里他不是喜欢和我一起去玩的吗?今天怎么……“快走啊!陈哲,我们一起去玩啊!”我又大叫了一声,可他还是没理睬我,只是冲我摆摆手仍然埋头做他的作业,我只好在一旁等着他,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我等得不耐烦了,于是我把我的作业本从组长那里要了回来递到陈哲桌子上,说:“你快抄吧!抄完了我们一起玩呀!”他想都没想,毫不犹豫地把那本作业本推开了,一本正经地说:“你还是拿走吧!我自己会,我能行的!”我只好把作业本拿走,乖乖地在一旁等他,一直到他独立完成了作业才一起出去玩。

哎!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写完作业就不会出去玩的“呆子”,一个有现成答案也不抄的“笨蛋”,如果他不是这样“笨”这样“傻”,也不会取得那么优异的成绩,一直是我们班上的尖子的。这也许就是我喜欢和他做朋友的原因吧!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既是我小学生活的好伙伴,也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小老师。

我的小伙伴——姗姗

姗姗——一个活泼开朗,多才多艺的女孩。

每天一早,她总是在镜子前,拿着她的小梳子,一丝不苟地梳个马尾辫,这时爸爸妈妈总会取笑她是个“小妖精”。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看着镜子中她的脸白净净的,眼睛虽小点,但可有精神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鼻子有点塌。人家都说嘴唇薄的人能说会道,一点没错,我她总把它用得恰到好处,在课堂,精彩的回答妙语连珠,为此老师常对她投来赞许的目光,爸爸妈妈也为她自豪。

她很爱笑,在任何时候她都能笑得开心,笑得痛快,笑得无所顾忌,由于她爽朗的大嗓门儿,所以的笑声没有别的女孩子银铃般清脆,真可谓笑得惊天动地。妈妈经常要她注意个人形象,小声一点,保持可爱小女生模样,可她总是控制不了,哈哈!弥勒佛也爱笑,有道是“大肚能容,容世间难容之事;慈颜常笑,笑尽人间可笑之人”,多好的对子啊!她就是一个笑口常开,满身豪气的女孩子。

说到这,你可别以为她是一个爱傻笑的女孩子,其实,她也有淑女的一面。琴棋书画,虽不是样样精通,但也可说都会点,最令她得意的是她的古筝和中国画。先说古筝,她从一年级开始学古筝,现在,她已经通过了7级的考级,明年,她将要参加十级的考级了!虽然这听起来很容易,很光荣,但在荣誉背后,全都凝聚着她的辛勤和汗水啊!再来说中国画,中国画是从幼儿园就开始学的,从初级到山水,再到工笔,她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心血!通过她的努力,她获得了“龙人杯”全国少儿书画大赛的金奖和银奖……还有许多令她自豪的事,真是说也说不完。

她成绩优异,是班级里的班长,还是学校的大队长呢!但是,也有许多缺点,比如,十分粗心,很胆小……但是,她一定会努力改正他们,争取做得完美!

一个活泼开朗,多才多艺的女孩——这就是姗姗。

我的小伙伴

长着一个大圆脑袋,一双大眼睛,头上还有一个“淘气疤”。他就是我的小伙伴吕丹阳。吕丹阳有很多的特点,先说那一点呢?就先说说他的倔强吧,他的倔强跟别人不一样。比如说做数学题,他做得很快,在他刚刚做完时,你说他做错了,他会和你开一场“辨论会”。我们时常争论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有时还拍起了桌子。如果他真的错了,仔细跟他一分析,他就承认自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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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对不起,都是因为我你才生病的,而且都快期中考试了!”小雅说:“没关系,我也可以在家复习呀!”“那我每天来给你讲我们学的什么吧!”我说。期中考试,我们俩都考得不错。

她永远都是我心底最大最亮的一颗星星。

我的小伙伴

我有一个可爱的小伙伴,他叫傅俊森。傅俊森整个人可以用“大”字来形容。他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鼻下的嘴巴大得能吞下两个鸡蛋!他还挺着个冰柜

似的大肚子,就连大脑袋两旁的耳朵也又肥又大,眉毛又浓又粗。他的长相不禁让我想起《西游记》里,那又憨厚,又嘴搀的老猪!

你别看他嘴唇那么厚,可特别会侃,天上地下,东南西北,世界万物,无所不谈;也许是因为他长得像老猪吧,说起美食,他更是精彩绝伦,什么鸡蛋布丁,铁板牛肉,香炸鸡翅,丁骨牛排……说得是天花地坠,让人直流口水。

有一次,我邀请傅俊森去西餐厅吃饭,只见他大大咧咧的对着菜谱指指点点,神气十足地点了一份88元的大餐。不一会,他点的牛排送上来了,他扫视了一下餐桌,责怪服务员:“怎么没送筷子?”我一怔,忍不住大笑起来:“吃西餐不是用筷子夹,而是用刀叉的,你不知道吗?”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悄悄地对我说:“我从来没有吃过西餐,不知道刀叉怎么用,你教教我吧!”我顿时哭笑不得。等到我教会他如何使用刀叉时,他就马不停蹄地狼吞虎咽起来,盘中的一大块牛排,在他残忍地咀嚼下,没几分种就光荣牺牲了。用手背抹了抹满是油渍的嘴,他还觉得不满足,又把一大碗沙拉和两个面包,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地倒进了“冰柜”……用餐后,他竟连走路都走不动了,捂着肚子直呻吟:“哎哟,我的肚子!”那样子连老猪看了恐怕也只叹不如!

傅俊森——我可爱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