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制度

时间:2022-11-21 02:23:50 作者:壹号 字数:130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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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农村信用社档案借阅制度

为规范档案的借阅管理,既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利用,一般只限于在“档案阅览室”使用,并进行登记。档案原则上不能外借,确需借出者,应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并自觉遵守借阅时间,按期归还。

二、凡需利用本单位档案的单位和个人,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以证明其身份和查阅目的;借阅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三、凡需利用本单位档案馆尚未开放的档案,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经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后,办理一定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利用。 借阅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机密档案,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档案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四、档案的利用者要确保档案的保密、完整与安全。利用者未经有关部门或综合档案室同意,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裁剪、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五、档案借出后,档案室要定期催还,归还档案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