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创业政策介绍

时间:2022-07-15 05:10:22 作者:天下 字数:16811字

下沙,创业政策不仅丰厚,生活上也能满足你从精神和物质两手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下沙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迎接“创时代”,下沙已张开怀抱!权威解读“就业创业新政”!

新《意见》规定

第3条“创业项目资助”中提及:

“在开发区新创办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等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经评审,给予2—10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解读

来开发区创业,将给予你无偿的资金资助!也许能解你燃眉之渴,也许能为你锦上添花。

这条规定,可谓大创企业的“福音”。

其实,早在2009年,开发区就已有“无偿资助创业项目”政策。当时的资助最高额度为20万元。(PS:2009年1月1日施行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和就业实施办法(试行)》中提及。)

为留人才,引项目,鼓励大众创业,新《意见》使出“大招”:最高额度从20万猛升至100万。资助力度之大,全市领先。

更优惠

给予房租补贴,从3年延至4—5年

新《意见》规定

第6条“坚持扶优扶强”中提及:

“大众创业企业3年内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含)—500万元(不含)、带动就业10—30人的,增加1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期和半年贷款利息补贴期。

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30人以上的,增加2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期和2年贷款利息补贴期。

对获得500万及以上风险投资的,增加2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期。”

解读

对有技术、有创意、有业绩的大众创业企业,开发区将重点扶持,给予的优惠是升级再升级。

仅从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来看,市里及开发区原本的规定均是3年。

这回新《意见》中:

● 年销售收入达100万—500万元的企业,增加1年补贴。也就是说,补贴从原本的3年延长到了4年。

● 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或获得500万元以上风投的企业,增加2年补贴。也就是说,补贴从原本的3年延长到了5年。

有创新

创业教育培训,即将火热开启

新《意见》规定

第9条“加强创业教育”中提及:

“设立1000万元的开发区创业教育培训基金,主要用于培训基地建设、创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创业载体活动建设等。

支持企业、高校及社会培训机构创建创业教育培训基地,经认定,给予开发区创业教育培训基地20万元奖励。

加强创业教育导师队伍建设,对开发区聘请的创业导师并按规定执行教学计划的,给予每年1-3万元的工作津贴。开展创业精品教育课程评选,对列入开发区创业教育课程精品库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解读

这是一条具有“开发区特色”的创新妙招。

众所周知,开发区内有省内最大的大学城。

14所高校内不仅有具备创新精神的大学生,还有具备专业知识的教师。鼓励大学生创业,邀请老师来讲课,妙啊!

据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开发区将通过引进培育专业的财务、税务、法务、商务、人事代理及行政等中介服务机构,或邀请创业成功人士、高校教师,采取线上线下、理论结合实践的教育模式,对大众创业企业进行系统全面的创业教育和创业服务,加速创业成长步伐。

除了以上几点,还有不少给力的政策。例如——

个人租房补贴

对获得开发区创业项目资助的创业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可申请最高1200元/月·人的租房补贴。

引进高技能人才

对区内企业当年引进中华技能大奖、钱江技能大奖和同工种全国、省技术能手、浙江金蓝领称号者、杭州市首席技师、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前5名等(含等同),给予2—100万元的引才奖励,并落实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政策。

培育下沙工匠

对经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10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对评为开发区首席技师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为开发区金牌工人的,给予500元/月工作津贴,补贴期限2年。

吸纳就业给补贴

区内企业每新录用一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开发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贴,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下沙“双创”政策奉上,和阿里巴巴创新中心(杭州·下沙)一起去下沙创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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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可否申请?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额度可提高为50万元,享受全额贴息,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

社保补贴有哪些政策?

大学生首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其中,从事农村电商创业的,农村电商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上浮20%;本市户籍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村级电商服务站实现创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标准提高到1万元。

由大学生创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及以上(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动就业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从事农村电商创业并带动就业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上浮20%。

规模在300人以下的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从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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