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公安局“放管服”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19 17:39:14 作者:壹号文库 字数:34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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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公安局“放管服”工作总结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放管服”工作的安排部署,禁毒支队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六稳”“六保”精神,认真学习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责权清单的录入和完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我省营造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认真梳理到极致、流程简化到极致、材料精简到极致、责任明晰到极致的工作要求,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通过不断创新“QQ警务”“微信警务”等模式,发布办事流程图,及时解答办事人员疑问,更加科学、便捷的为企业(单位)办证提供便利条件。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禁毒支队已在省厅禁毒总队统一组织下参与通办事项全省统一清单的编制工作,已开通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第二、三类购买备案,第二类运输许可和第三类运输备案全省一网通办,为企业(单位)办证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放管服”工作,深化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措施

  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企xx条措施》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禁毒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围绕禁毒部门x项行政许可、xx项行政处罚、x项行政强制开展工作禁毒支队继续加大对“放管服”改革的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警企联系沟通,实施警企共建共治,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有效净化运营营商环境,切实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目前,x市共有易制毒入网企业xxx家(生产企业x家、经营企业x家、使用企业xxx家、完善信息xx家、新注册x家,正常使用率为xx.xx%)。xxxx年,共办理二、三类购买备案证明xxx份,办理三类运输备案证明xxx份;涉及硫酸、盐酸、丙酮、乙醚、哌啶、三氯甲烷、高锰酸钾、醋酸酐x类易制毒化学品。开展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检查,共录入检查记录xxx条。

  我支队深入我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调研,并指导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在强化易制毒化学品“源头控制”、“闭环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失的同时,针对企业在办理运输备案证明中,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所属地与实际使用企业所属地不在同一地方,造成企业需多次转换备案证明,增加运输、生产成本的问题,责成当地公安禁毒大队,在审批运输备案时,提前规划路线,主动与使用地公安禁毒部门核实情况,加强中间环节监管,直接从生产企业运输到使用企业,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把管控与服务有机结合,实现了警企共建共治的双赢局面。